5月3日,巧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监督所在药山镇座脚村街上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检查时,发现两家租用门面药店内有患者正在输液,行医者陈某某、杨某某不能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等合法证件。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询问调查、取证立案,对非法行医人员给予没收药品、器械、罚款的行政处罚,共罚款人民币1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