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科医生儿科医生提高薪酬待遇

基层卫生智库

鲁网5月23日讯 (山东商报 记者 于娜)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近年来我省不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省医改办相关负责人对《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进行解读。记者了解到,《意见》共分10个部分,提出31项改革举措和86项重点任务,其中加强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以及提高全科医生、儿科医生等的待遇等方面有不少新举措。  

  

  【分级诊疗】  县(市)今年全部启动医共体建设  

  看病不再往大医院扎堆,分级诊疗成为分流百姓就医、实现公平享用医疗资源的有效方式。医改启动以来,山东从“大健康”视角对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行整体塑造。全省共组建各种模式医联体800余个,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启动医联体建设,远程医疗服务覆盖70%的乡镇卫生院,累计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2.3万个,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断提高,城乡群众看病就医更加公平可及。

  省医改办常务副主任、省医管办主任孟冬指出,当前全省医改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逐步显现,城乡、区域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比较突出,“三医联动”统筹协同不够、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要求明显增强。

  根据《意见》,将进一步调整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规划布局。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的乡镇卫生院,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10万居民办好1所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和改建小区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严格按照规划设计,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和验收使用。

  在医联体广泛建立的同时,我省还将推进医共体建设。《意见》明确,在城市主要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牵头的医疗集团,集团内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等为纽带进行合作。支持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康复和护理等不同功能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在县域内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着力推进“六统一”的医共体建设,医共体内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基金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支付政策。促进医共体建设与预防、保健相衔接,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到2018年年底,所有县(市)全部启动医共体建设。

  【薪酬改革】 全科医生设特岗,提高儿科医生待遇

  在广大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依然不足。山东将全面推行基层卫生人才“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管理机制,继续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任孟冬表示,将尽快制定完善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探索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专门设计全科医生培养模式,遴选一批二级甲等综合性公立医院开展全科专业基地试点。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特设岗位全科医生享受所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工资待遇。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设立全科医生津贴。

  鼓励相关人才去向基层、留在基层,我省将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待遇。受限要保障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同时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人员激励,提取的激励资金不作为绩效工资调控基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相应岗位没有空缺的,可突破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申请设置特设岗位。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

  此外,要进一步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切实提高儿科医生薪酬待遇。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绩效分配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体现知识、技术、劳务、管理等要素的价值。

  提高待遇的同时,还注重医疗卫生人才的专业素质培养。接下来,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机构编制和职能调整,适时调整公共卫生机构岗位结构。将探索建立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制度。

  【多元支付】 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式支付

  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是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保证。为保证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山东进一步完善了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目前已基本形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大病保险等为有益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对享有更高质量的医疗保障服务提出新的要求,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亓军介绍,下一步,要立足医保第三方优势,充分发挥医保支付“牛鼻子”的作用,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床日付费、总额付费等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医保的调控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政策,引导合理就医流向。加大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支持力度,适当拉开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支付比例。将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等纳入门诊特殊病种支付范围。

  此外,中医特色优势也是我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根据《意见》,将改革中药院内制剂审批、生产、使用管理,筛选部分中药制剂在全省调剂。同时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每个县(市)办好1所政府举办、达到二级甲等标准的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