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动态】省级督导组对部分州市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及基层医疗机构感染管理工作进行督查

云南卫生计生监督

 根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继续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办政法发〔2017〕9号)及《云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无证行医和游医、基层医疗机构感染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云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关于对部分存在发生可疑丙肝聚集性疫情风险地区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并于5月15日-24日组成2个督查组,分别由林晓丹副局长和周一兵副局长带队,对大理州、保山市、临沧市、曲靖市、昭通市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及基层医疗机构感染管理工作督导检查。

督查组分别听取了大理州、保山市、临沧市、曲靖市、昭通市关于打击无证行医和游医、基层医疗机构感染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汇报,查阅了弥渡县、隆阳区、临翔区、耿马县、沧源县以及富源县、宣威市、昭阳区的工作资料,并现场检查了14家乡镇卫生院、6家村卫生所室、8家诊所、3家民营医院,排查了5个非法行医点。


督导组充分肯定被检州市在打击非法行医及基层医疗机构感染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同时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各地继续巩固专项行动取得成果,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加强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服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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