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能手”是怎样炼成的?

辽宁卫生计生监督

日前,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对全省十大优秀案例及首届十二位办案能手进行了表彰。

想知道他们都是谁吗?

今天就让我们带您去认识一下这些优秀的办案能手吧~



耿宁, 1984年8月出生,沈阳市卫生监督所医政卫生监督科监督员。

耿宁同志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度的责任心,用实际行动履行着一名卫生监督员的职责,表达着对卫生监督事业的忠诚奉献和无悔追求。

多年来,始终牢记“公正、严明”的职业操守,她接触过形形色色的管理相对人数不胜数。这就需要很强的业务知识和经验,注重与管理相对人的周旋以及取证的智慧和技巧。她始终能做到公正执法、严格监管,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坚持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坚持学习业务知识,结合工作实践,创新工作方法,2016年她制作的微课荣获全国卫生计生微课大赛二等奖。

从事医政监督工作以来,她办案数达127起,包括多起大案要案,其中2015年承办的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经批准擅自在登记的执业地点以外开展诊疗活动案,案值217万元。本案案情复杂,查处难度较高,从立案至法院准予强制执行历时一年时间。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在近年来沈阳市乃至全省卫生计生执法过程中尚属首例。

认真不仅意味着负责和态度端正,对耿宁同志而言,就是踏实、讲求效率、注重质量。不管是打击非法行医,还是整顿违法医疗广告;不论是宣传信息、调查报告的撰写,还是专项行动的筹备和方案的制定,各项工作她都能很快进入角色,把各项工作干得有条不紊、井然有序。她经常说,人民的健康安危系在我们身上,履行好卫生监管职责是我们的义务!


肖金,大连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卫生监督员。

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先后从事学校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多次被评为大连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应急先进工作者、大连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  

知行合一,铸就监督梦

从她步入卫生监督这支队伍起,就主动立足岗位,努力学习,丰富业务知识的同时,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拥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2008年,肖金作为辽宁省第四批支援安县卫生工作队队员奔赴灾区,参与灾后重建工作;2009年,大连突发甲型H1N1流感,她又被派驻隔离点,参与防控工作;近年来,她还多次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骨干监督员培训,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使她得到了历练,成为大连卫生监督队伍中的骨干力量,承担着县区卫生监督员培训的师资力量。

惩教结合,服务全社会

自参加工作以来,承办案件100余起,指导办案50余起,作为合议专家组成员,参与合议案件和案例讨论100余起。很多案件是本地区首次使用新案由案件,极具典型性和可借鉴性。肖金法制思维能力很强,办案过程,证据链条详实并充分,能够抓准案情的核心要素,发现违法事实的真相,主办的案件也会录制微课视频在一定范围的专业领域内推广。她执法实践中秉承惩教结合的原则,与管理相对人有效沟通,并通过悉心指导,让管理相对人看到自己的问题所在,敦促他们及时整改,在此基础上,让管理相对人意识到自己违法严重性,从而自觉履行遵法守法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让每一次检查和服务都有价值和意义。

不忘初心,再创新佳绩

在工作之余,她多次参加大连市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知识竞赛、技能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近年来,经手的案件连续3年被选为典型案例报送到国家、省、市,供各单位学习探讨。

肖金时刻铭记自己卫生监督员的职业身份,以自身工作为出发点,以业务发展、服务社会为工作目标,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个人能力和素质,积极阳光、孜孜以求,致力于为市民守护和谐有序、健康安心的卫生环境贡献力量!


曲弘,1990年毕业于湖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专业,现任鞍山市卫生监督局稽查大队队长。

他带领的稽查大队承担着全市范围内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职业与放射卫生等稽查工作,带领全大队认真践行“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服务宗旨。

他极具创新意识,建立了卫生监督工作“服务、监督、稽查”环节相互独立、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卫生监督和谐执法的新理念、新模式。实行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教育和处罚相结合,整顿与规范相结合,这种服务与监管并重的监督模式,大大提升了卫生监督执法的社会形象。率领稽查大队查处200多起案件,并曝光了一批重大典型案件,震慑了各类违法行为,其中马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案及杨某非医师行医案被辽宁省卫计委评为十大典型案例。某门诊部利用超声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案,被评为2014年度全国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优秀典型案例。

曲弘同志以精湛的业务水平,出色的工作能力,甘于奉献的工作精神,秉公执法的工作作风,为鞍山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尽到了一名健康卫士的职责。


王慧,现任抚顺市新宾县卫生监督所综合业务科科长。

2008年到新宾县卫生监督所工作,先后从事卫生许可审批、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医疗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和卫生稽查等工作,无论在任何工作岗位,她都能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

她注重学习,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成绩突出,能熟练地掌握卫生监督相关专业法律、法规规定,不断在基层工作中积累经验,提高业务素养及服务能力,多次代表单位参加各类卫生监督应急演练,在2015年全市举办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技能竞赛中获二等奖,被授予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技术能手称号, 2017年抚顺市卫生计生监督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中荣获团体二等奖。2017年完成了辖区内241家医疗机构的一户一档的更新任务及国家双随机、传染病分类综合监督、蓝盾专项行动等多项任务,共立案查处26起案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5起,全部结案,罚没金额18000元。

十年的卫生计生监督工作中,她始终保持高涨的工作热情和高度的责任心,团结同志,严于律己,依法行政,勤政廉洁,不徇私情,热情服务,具有较高的道德操守和办案技巧,真真正正地树立了卫生监督人员的良好形象。


邵立平,丹东市卫生计生监督局监督二科科长。

1982年参加工作,就职于丹东市卫生防疫站,2003年从事卫生监督工作至今。先后从事食品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等卫生监督工作。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等称号,2017年被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评为全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办案能手。

作为一名老监督员,多年来秉承着一棵对党忠诚,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所在的每个岗位上都能认真负责,兢兢业业,严以律己,秉公执法,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核心利益和身心健康。能身先士卒带领科室人员,依法监督和规范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严厉打击各种违反卫生行政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曾经办理过多起“非法行医”、“无证经营”、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疑难案件。有效的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树立了卫生监督的良好形象。

他深知今后的路更远肩上的担子更重,相信他一定会带领他的同事一道为卫生监督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王晓霞,1974年8月出生, 2002年10月锦州市疾病预防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后,在锦州市卫生监督所从事一线卫生监督工作。

坚定信仰,顾全大局,提高自身政治素质

201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把对党、对人民、对法律负责的坚定信念融入到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去,受到卫生监督战线同行和服务对象的普遍好评。

勤于学习,善于钻研,练就过人业务能力

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勤奋学习,2016年她组织制作的卫生监督执法案例分析微课在省卫生计生监督局微课大赛评比中获得二等奖和国家卫生和计生监督中心微课大赛鼓励奖,2017年她组织制作的《对住宿场所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情况卫生监督的思考》获得国家卫生和计生监督中心微课大赛二等奖。

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敢为卫生监督先锋

王晓霞同志时时以大局为重,勇担重担,奋战在卫生监督工作一线。“十二运”卫生监督保障中,王晓霞同志积极组织市、区两级对全运会场馆开展“会诊”,对承担任务的场所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风险识别、评估和监控,有效杜绝卫生隐患,圆满完成卫生监督保障任务。

为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效能,她还积极探索、创新卫生监督长效管理机制,如:在成功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的基础上,探索和完善公共场所信息公开机制,参与了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申请的国家标准委的《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卫生管理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多年来,王晓霞同志卫生监督工作中撰写大量有价值的工作信息,在国家和省市新闻媒体发表信息近400余篇次。

王晓霞同志在担任市场卫生监督科科长期间,带领所在科室在2013年-2017年辽宁省蓝盾行动公共场所专项整治工作中,助力锦州市卫生监督所取得了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绩。多年来,王晓霞同志办理公共场所违法案件近百余件,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先后6次获得锦州市优秀公务员荣誉称号,并于2016年被评为锦州十佳公共卫生工作者。


王燕,2000年毕业于锦州医学院,先后在阜新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督科、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爱国卫生监督科担任科长。

王燕同志在阜新市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创新升位立项活动中,科室也先后2次被卫生局、卫计委评为创新型、服务型科室以及所里的先进科室,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在所里首先推行卫生行政处罚“约谈制” 使阳光执法、人性化执法在执法工作得到充分的体现,几年间共对98家违法企业进行了相应的处罚,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

多年负责专项行动汇总工作,高质量的完成相关数据汇总上报,连续三年“公共场所蓝盾行动”省排名第4。曾在省光荣的卫生监督事业征文评选活动荣获论文三等奖,撰写的《关于对某公司5名员工发生职业性接触性皮炎的调查报告》等三篇论文被国家刊物选登。

2017年王燕同志被评为全省卫生监督十大办案能手,连续三年荣获所优秀公务员称号,作为辽宁省公共场所专家参与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处修改《辽宁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作为辽宁省公共场所专家被邀请参与国家监督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修订工作。


曹洪波,盘锦市盘山县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监督科科长

1977年2月出生,1996年9月参加工作,201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获盘锦市卫生局“双争”活动人民满意健康卫士, “辽宁省卫生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评选活动”个人三等奖,2018年3月被评为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

她凭着认真的学习态度和锐意进取的精神,业务素质逐年稳步提升,对监督检查中文书的书写、案件处罚程序、法律依据等掌握熟练。近十年来,经她主要承办的医疗案件140多起,取缔无证“黑诊所”20多家,没收违法所得2万多元,没收设备、器械、药品270多件,药品200多盒,罚款金额20多万元,经办案件零复议零诉讼。在工作中她始终把党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放在心中,她以不屈不挠、扎实顽强的敬业精神和实际行动,一次次攻难克险,严惩了违法行为,保护了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塑造了一名卫生监督员的光辉形象。


韩凤燕,朝阳市卫生监督局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科科长。

1989年毕业于沈阳医学院预防医学专业,30年来,先后从事过传染病防治、寄生虫防治、消毒消杀、食品卫生、卫生稽查、餐饮具监督等工作。

她深知卫生执法工作专业性强,要有驾驭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更要注重执法方式、方法和技巧。通过执法实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提出切合实际的监督意见并给予指导,深入到具体医疗单位的科室,帮助医疗机构设计完成手术室、消毒供应室、血透室等的改造,从而符合新规范的要求,把工作做到了实处。在查处医院感染等案件中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办案技巧。

在卫生执法工作中攻克了许多的大案、难案。借鉴国内外执法理念,改变了执法模式,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在执法监督中做到了既能圆满完成卫生执法任务,又达到了对医疗单位服务指导、规范管理的目的,真正用实际行动为营商环境尽心尽力。

韩凤燕同志在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实践技能,多次组织对全市传染病卫生监督员及执法相对人进行培训,把工作经验传授下去。在日常监督中对违法行为严肃依法处置,从就医者健康出发,严惩违法者,年均受理案件10余起,做到了结案率百分之百。韩凤燕同志始终坚持带领团队,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为百姓的大健康尽责。


唐海库,葫芦岛市卫生监督所医政科科长。

自1991年锦州医学院临床医学毕业以来,一直工作在卫生执法、普法和技术服务战线上,27年来能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广泛学习和运用各种卫生法规,积极策划、参与卫生法制工作和普法宣传活动为本单位依法行政,加强卫生法制建设作出重要贡献。2006年以来亲自办案每年不少于20件,至今为止共办理各类行政案件240多件,罚没款金额47万多元。书写各类普法信息100多篇,广泛被葫芦岛日报、晚报、葫芦岛市电台、电视台,沈阳晚报、东北新闻网等多家媒体采纳发表。

主要从事医政监督和放射卫生监督工作,一直以来爱岗敬业,严格执法,所管辖区域内管理相对人遵纪守法,秩序良好,无一起上访和诉讼案件。曾多次被省市相关部门表彰并评为先进个人:2002年被葫芦岛市卫生局及党委评为年度工作先进个人;2004年在全市普法学习中,被葫芦岛市政府法制办评为优秀学员。2006年在全省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被辽宁省卫生监督所评为先进个人;2007年在全省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中被辽宁省卫生监督所评为先进个人;2012年在辽宁省卫生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评选中荣获个人优秀奖;2013年被辽宁省卫生厅评为辽宁省卫生法制工作先进个人;2014年立公务员三等功。2015年被葫芦岛市总工会授予葫芦岛五一劳动奖章。2017年被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评为全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办案能手。


宋扬,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局计划生育科科长。

妇产科学士,医事法学硕士。曾在省级医院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辽宁省计划生育监督首席监督员,辽宁省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法学会主任委员。先后从事临床诊疗和医疗卫生、学校卫生、妇幼卫生监督工作。组织全省出色完成每年计划生育专项执法行动,完成查办“全国计划生育第一案”等数十起典型违法案件,多次参与国家重要案件研讨和督查工作。

宋扬同志是国家计划生育监督教研组负责人兼授课讲师,参与完成国家级重大科研专项1项,牵头完成国家级研究课题6项,研制了全国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信息化工作模板,编制《计划生育监督实用理论》、《计划生育监督工作指南》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法律规范应用与指导原则》等,发表查处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案件的多篇论文。

 


刘嘉,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局互联网诊疗监督科(原医疗监督二科)。

198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大连医科大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2013年考入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局,2013年-2014年在传染病防治监督科工作;2015年以来在互联网诊疗监督科(原医疗监督二科)工作,主要负责对省属省管19家三级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和法律法规宣讲。2016年至2017年对全省各市中心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虽然她工作年限不长,但能够立足工作岗位,勤奋好学,尽职尽责,不畏艰苦,勇于克服困难,在工作期间承办省局近五年约35%的案件。多次获得局先进工作者称号。

在面对大型医疗机构复杂的医疗程序、医疗技术,繁杂的消毒隔离、院感防控,她能迅速、准确的发现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并调查取证,将发现的问题立案查处。她能与医疗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互动,既严格要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又能从医疗机构角度考虑提出实际可行的整改方案,对于查处的问题医疗机构基本能够整改到位。结案后,她能及时整理案卷、归档,自查案卷不足,并时常查找与其他案卷的差距,在今后做案卷时加以提高。

首届办案能手的表彰只是个开始,相信在卫生监督执法的道路上还有很多默默奉献,努力耕耘的同志们,用汗水在浇灌着卫生监督事业。

面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我们要始终牢记“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光荣使命,坚决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守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弘扬担当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大局,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执法水平,真抓实干,积极作为,推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再上新水平,为维护人民健康做出新贡献。

今后我们仍将不忘初心、锐意进取,奋力开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