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上班玩手机,两名在编被除名、科长免职、院长被党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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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灵宝市卫计委官方微信发布一篇通报关于对市三院两名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处理通报》。说的是5月22日,灵宝市三院(简称,本号这里也是简称)计划免疫科两名工作人员张某某和宋某,上班时间玩手机,被群众抓拍,放到网络。市卫计委很重视,22日下午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门讨论这个问题。


处理通报


5月22日上午,市第三人民医院两名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期间玩手机,被群众抓拍,并发布到网上。


事件发生后,市卫计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委纪委、监察室对事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调查核实。经调查,群众举报内容属实。视频中的两名工作人员为市三院免疫规划科张X芳、宋X。


5月22日下午,市卫计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此事进行专题讨论研究。会议认为,2018年是市卫生计生系统的“规范管理年”,在委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狠抓行风建设明查暗访、对违纪违规行为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工作人员无视纪律要求,公然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此风不可长,必须从严从速处理,切实发挥警示作用。


经会议研究,决定对张X芳、宋X两名正式在编人员予以除名对主管院长贺X锋同志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对免疫规划科科长刘X波同志予以免职处理。


会议要求,卫生计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要立足岗位,严格履责,做到在岗在位在状态。党员干部要以“亮出形象正党风 医德建设争先锋”活动为契机,以身作则,弘扬正气,全力提升服务水平和满意度,争做人民满意的白衣天使,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委将进一步加大纪律作风明查暗访力度,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做到在系统内有震动,在社会上有反响,真正收到树牢规矩、重塑形象的效果。

22日上午被举报,下午就召开专题会议讨论,23日就做出处理意见,这点灵宝市卫计委反应很快,值得称赞。


但是,仅凭上班时间玩手机,在编人员就被除名,是否有这样的明文规定?这样的处罚有没有依据?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程序不合法之前没有制定规章说上班玩手机被除名或者根本没有这样的规定则单位以玩手机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则是违法解除。


虽然对工作不敬业可怕,但是乱作为更可怕!


各位看官,你们对此事怎么看?请在文章下方留言说说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