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三版之五】 | 孕产妇健康管理14问
只要是我国居民,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户籍或非户籍的常住人口,都可以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这其中就包括孕产妇的健康管理。
妇女怀孕后可以到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免费接受这项服务,所以孕产妇健康管理是咱们基层公卫医生的日常工作之一。
在整个公卫工作中,孕产妇健康管理占了相当一部分权重,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做好这一部分群体的服务呢?
答:辖区内常住孕产妇。记住两个重点词“半年以上”、“产后42天”。
即:在辖区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和非户籍孕产妇;孕产妇是指从怀孕开始到产后42天这时期的妇女。
答:是指怀孕13周前的妇女.
即:怀孕12周+6天(12+6)前的妇女。
答:①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
②观察体态、精神等;
③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
④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
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答:①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
②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
③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答:①进行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
②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
③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答:①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
②促进自然分娩;
③母乳喂养;
④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
答:产妇出院后1周内。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答:产褥期健康管理,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进行相应指导与处置。
答:访视时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答:分正常分娩和异常分泌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①正常分娩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产后健康检查。
②异常分娩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接受产后健康检查。
答:①心理保健指导;
②性保健与避孕指导;
③预防生殖道感染指导;
④纯母乳喂养6个月指导;
⑤产妇和婴幼营养等指导。
为孕中期和孕晚期妇女提供服务的机构是?
答: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
答:督促孕中期和孕晚期妇女前往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关随访。
答:标*的项目是指尚未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在没有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情况下,不是免费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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