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聘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家庭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医疗卫生事业强基础、保基本,构建新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充实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顺利完成精准扶贫“一户一策,一人一方”健康扶贫工作。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临时聘用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在我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人员范围内招录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临时聘用到乡镇卫生院从事卫生公益性岗位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含正在接受立案审查)。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招聘专业:临床、护理、医学影像、检验、中医、口腔医学专业。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凡已被市、县人事部门招聘的人员(包括公益性岗位)。
(2)未取得毕业证的。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毕业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的。
(5)体检不合格的。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7日—6月12日(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周末正常休息)。
2、报名地点:临潭县人社局人才办。
3、提交资料: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或报到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取得的相关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乡政府及县扶贫办贫困户证明资料。
四、考试及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合格后,统一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由县卫计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临潭县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后,直接聘用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五、待遇
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按照县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标准执行,由县财政承担,并根据工作岗位工作量享受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绩效工资。试用期后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后,与所在医疗机构签订聘用合同,纳入村医管理,同时享受村医同等待遇。
六、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 窦淑琴 13893984422
县卫计局: 刘熙文 15109405027
来源:临潭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