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明确进行动态调整!(一)
来源:江苏省医药联盟
导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陈金甫日前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的药品目录基本上能满足需求,但也有进一步扩大支付范围和提高用药水平的需要。
按照中央的决策,人社部已经做了专项部署,会尽快启动建立药品的动态调整机制,尽可能把更多临床价值高、治疗急需的药品纳入支付范围,既有效提高患者用药水平,又通过谈判方式把价格降下来,减轻患者的负担。
按照这个想法,我们会尽快启动医疗保险专项动态调整。”据了解,医保目录自2000年诞生以来,于2004年、2009年、2017年更新了三次,2017年4月,还就建立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这些信号显示,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已经是“举起了发令枪”,但在目前国家医疗保障局即将正式成立,人社部相关职能发生转移的背景下,这一枪何时鸣响,还需拭目以待。
建机制:“目录”不再是“金饭碗”
2017年2月,医保药品目录时隔八年之后进行了更新,随后的2017年4月18日,人社部面向社会广泛征求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彼时征求意见的重点问题包括:1.动态调整医保药品目录时如何平衡兼顾临床需求、支持创新与医保基金承受能力;2.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的范围,新批准的药品、专利药、非独家品种、目录外已上市品种应分别采取怎样的办法和规则;3.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中如何实现各方诉求充分表达,如何充分运用药物经济学等评价手段,怎样运用客观数据支持专家评审机制;4.医保药品目录的谈判准入机制怎样建立,谈判结果的有效周期如何确定,如何与支付标准相衔接;5.如何实现药品注册审批、生产流通、临床应用、医保支付等环节的有效衔接;6.如何建立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的退出机制。
征求意见在2017年5月就已结束,随后却偃旗息鼓了,官方既没有就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进行回复,而且迄今为止,该动态调整机制的详细内容也未面世。对此,本报特约观察家、鼎臣医药咨询创始人史立臣就表示,这其中可能存在一些既得利益者的反对。因为医保药品目录2017年2月才更新,有品种被纳入的药企不愿意在短时间进行调整,因为一旦进行动态调整,以前在目录内的药品,就有可能被调整出来。例如有些创新药如果被纳入,那原来的同品类老药就可能被调出,这是那些企业不愿意的。所以,政策制定者在这件事情上也会慎重考虑。
此次人社部医疗保险司司长陈金甫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重提旧事,仿佛意味着主管机构已协调好了各方面的意见。但结合当前政府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以及国家医疗保障局尚未正式开始办公的情况下,又不免让人对其进程仍然存在担心。史立臣就强调,虽然陈司长如此说,但在国家医保局正式成立前,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不一定很快面世,甚至还有搁浅的可能。因为作为今后医保支付的管理机构,建立医保药品动态调整机制必须征得其同意。
虽然如此,但在“三医改革”不断推进,国家大力推进仿制药和创新药发展,以及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可及性的背景下,医保药品目录过去那种几年才调整一次的机制,显然已不合时宜,建立动态调整已是迫在眉睫。关键问题是,遵循什么样的原则来进行调整。史立臣分析说,现在国家大力推动按病种付费,医保药品目录与临床用药密切相关,因此,目录的调整,一定是遵从临床的用药需求。此外,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也是药品采购方和药企进行谈判的一个很重要的筹码,所以,目录调整也会考虑到这方面。
资料显示,在2017年2月的目录调整中,中成药调进品种达200多个,儿童药物品种新增数量达到91个,二者成为最大赢家。如果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又将是哪些品种最先成为“幸运儿”呢?
观点:第一类应该是肿瘤用药(包括仿制药、创新药和降价药),第二类是临床用量较大的心脑血管疾病用药,第三类就是重大疾病用药和急需药品,例如今年初流感大暴发,这类药品就应该被调整进目录。
当然,既然是动态调整机制,那就必然有进有出。史立臣表示,今后,医保药品目录不再是个“金饭碗”,那些可替代药品,价格较高,又不愿意降价的,就可能被调出;此外,被纳入多数医院监控范围的,如辅助用药,特别是中成药类辅助用药,以及医院用量较少的药品,也应该被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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