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动作: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远程诊疗医保报销……
广东又有大动作!日前发布行动计划:将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
来源 | 信息时报
从今年起,广东省内“登峰计划”重点建设医院将率先全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到2020年,全省三甲医院全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
日前,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公布了广东省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下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还提出,对基于互联网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属基本医疗服务的,按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部分医院年内将全面开展
根据《行动计划》,广东将允许医疗机构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实体医院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允许注册或者备案的执业医师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允许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同时,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
《行动计划》明确,2018年省内“登峰计划”重点建设医院(包括中山一院、南方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医一院、广东省中医院)将率先全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到2020年,三甲医院全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
在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流程优化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全省将加快实现网上预约挂号、预约分诊、移动支付、诊间结算、药品物流配送、检查检验报告推送等服务;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促进医疗联合体内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实时查阅、互认共享,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推动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
根据计划,到2019年底,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建成56家县域远程影像、心电中心,辐射辖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20年,远程医疗服务基本覆盖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三级医院非急诊预约诊疗率达到90%以上。
网络医疗费用有望纳入医保
目前,“互联网+医疗健康”的相关费用尚未纳入医保支付体系,成为发展的制约因素之一。《行动计划》提出,及时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对基于互联网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属基本医疗服务的,按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竞争较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同时,广东还将完善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全面实现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在发展“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广东将加强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充分利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膳食消费、环境因素、流行病学因素、虫媒监测等数据,开展大数据分析和挖掘,加强对各种传染病、慢性病、肿瘤、心脑血管等疾病的智能监测和精准预测。加强对老年人慢性病、儿童健康管理、儿童预防接种、孕产妇健康监测、严重精神障碍分类干预的在线管理,及时推送疫苗接种预约、健康教育等便民服务信息。2018年,总结完善“互联网+”结核病全流程管理模式;2019年开始,逐步推广到其他慢性病、传染病的病种管理。
广东第二人民医院于2014年在全国成立了首家网络医院——广东省网络医院。作为首位探索者,广东第二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田军章提醒,互联网医院的医疗质量监管和患者隐私保护尤为重要。医院发展互联网医疗应建立一整套有效的网络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办法。
田军章介绍,广东省网络医院自己设定了建设标准与规范、接诊点建设标准、网络医院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办法、处方审签办法、网络医院98种常见病的诊疗指南等,最大程度保证诊疗质量。据悉,广东省网络医院3年来800多万的问诊量,无一例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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