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招聘!给编制,岗位多!天津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353人!

黑龙江卫生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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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其中,报考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和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报考校医岗位人员须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4.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26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为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系统在编在职人员的不可以报考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现为滨海新区教育系统在编人员的不可以报考本次招聘的校医岗位。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2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等,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上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6日(周二)8:00至6月30日(周六)16:30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6月26日(周二)8:00至7月 2日(周一)16:30。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6月26日(周二)8:00至7月3日(周二)16:30。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的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不能开考岗位信息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应聘该岗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选择改报其它岗位。

改报时间:2018年7月4日(周三)8:00至7月5日(周四)16:30。

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聘单位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

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3聘用及备案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的同等人员标准执行。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聘用人员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聘用后不能直接兑现相应级别工资待遇,应根据聘用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职数情况,待聘任后再执行相应工资待遇。

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应对其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进行核验。对提供虚假证件者,不予办理备案手续,取消聘用资格。验证费用由拟聘人员担负。

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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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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