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台州椒江区妇幼保健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3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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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椒江区妇幼保健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椒江区妇幼保健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机关幼儿园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9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椒江区妇幼保健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可登录椒江人才网(http://60.191.152.51)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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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已取得所需学历的各类人员和2018年应届毕业生。
椒江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单位经费形式(来源)相同的职位。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
3、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并符合《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
四、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8年7月4日9:00—2018年7月8日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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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7月9日8:00—7月10日21:00。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8年7月11日9:00—7月12日17:00。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18年7月12日9:00-7月16日17:00。
(五)核减职位及改报
(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8月7日8:00—8月11日9:30。
五、笔试时间和科目
(一)笔试时间
2018年8月11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
各职位的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由各笔试科目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
应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求,对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划定合格分数线的原则为:合格分=该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最高分×75%(四舍五入,取整数),如计算结果高于或等于60分的,则合格分为60分;低于或等于45分的,则合格分为45分;高于45分低于60分的,则合格分为该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最高分×75%(四舍五入,取整数)。笔试总成绩低于合格分的即为笔试不合格,不列入资格复审对象,各职位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划定后在指定平台公布。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六、资格复审
笔试后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平台上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不安排面试的职位,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椒江区机关幼儿园幼儿教师职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资格复审对象(不安排面试的职位,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的列入资格复审对象,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复试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中,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七、面试(技能测试)
入围面试(技能测试)人员放弃面试(技能测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考试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复试确定名次(不安排面试的职位,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的排在前,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另外复试确定名次)。
九、体检与考察
十、公示与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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