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临汾大宁县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公告
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政办法〔2015〕32号),《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7年县级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2017〕439号)文件精神,我县将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50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
户籍在我县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档案在我县人才中心托管的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现有的合同未到期的就业见习大学生和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不能报名。
二、招用条件
1、城镇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由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银行借贷手续);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手续,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4、残疾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各级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
三、报名办法
采取统一集中现场报名的办法,由县人社局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
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彩色)表格);
5、《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7、《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在县政府网下载);
8、本人近期免冠红底彩色1寸照片4张。
四、报名时间
2018年6月25 日至6月29日(上午8:30至12点下午3:00至6:00) 。
五、报名地点
县人社局三楼,人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