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失信!4家药商被撤GSP证书
6月25日-26日,广东省药监局连发通告,撤销4家药商GSP证书。
6月26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的通告2018年(005号)》指出,佛山市南海罗村崇雁药店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
具体内容如下:
一、佛山市南海罗村崇雁药店
许可证号:粤DB7572715
证书编号:C-GD-15-FS-1004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联和工业一区东区三路
法宝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梁嘉钊
质量负责人:万凤琼
2018年5月10日,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
1.部分药品未按储存要求分类陈列。
2.企业建立的计算机系统未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
3.非药品与药品陈列区域未有明显隔离。
4.企业建立的温湿度监测记录不完整。
5.质量管理制度缺少药品追溯等内容。
6.个别员工未进行年度健康检查。
7.温湿度监测设备未定期进行检定。
二、佛山市南海区丛健堂药房
许可证号:粤DB7573334
证书编号:C-GD-15-FS-0445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乐安开发区佛山机场路口富安花园景安苑A座104、105号铺
法宝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唐溶佑
质量负责人:魏远芳
2018年5月30日,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
1.企业未建立阴凉柜的温湿度监测记录。
2.企业建立的计算机系统未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
3.部分药品未按储存要求分类陈列。
4.质量管理制度缺少药品追溯等内容。
5.个别首营企业资料缺少相关印章样式。
6.拆零销售记录不完整。
◆ ◆ ◆
6月25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云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的通告2018年(02号)》指出,罗定市罗连州镇生源堂药店、罗定市罗城百泉药店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
具体内容如下:
一、罗定市罗连州镇生源堂药店
许可证号:粤DB2122653
证书编号:C-GD-15-YF-0218
注册地址:罗定市连州镇北街4号
企业负责人:杜洁芳
质量负责人:郭新才
2018年5月25日,罗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该企业未坚持诚实守信,有虚假行为。现场检查发现现企业地址是罗定市连州镇北街22号,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册地址:罗定市连州镇北街4号不符,但无变更任何资料可查。
2、该企业未按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
二、罗定市罗城百泉药店
许可证号:粤DB2121119
证书编号:C-GD-15-YF-0190
注册地址:罗定市大岗路20号
企业负责人:李石泉
质量负责人:李石泉
罗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常检查发现:
1、该药店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2017年10月13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罗)食药监罚[2017]23号);
2、该药店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2018年1月23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罗)食药监罚[2017]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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