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圆满完成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项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消除和控制空气传播性疾病传播与流行的潜在危害,根据《省卫计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卫监督〔2018〕10号)的要求,按照湖滨区卫计委统一部署,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 395-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 396-2012)的要求,4月19日至6月25日,卫生计生监督所对辖区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单位开展专项监督和检查工作。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核清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底数、卫生状况及清洗消毒等基本情况,建立和完善了投诉、举报机制,实施了动态监督,辖区内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单位共29家。其中住宿17户、商场5户、影剧院3户、舞厅2户、游泳场所1户、游艺厅1户。监督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单位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了清洗消毒、完善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档案、进行卫生学监测评价29户,圆满完成了专项检查监督任务。
此次专项检查的开展,提高了公共场所集中通风系统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卫生意识,有效的预防和控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能出现的健康危害因素,消除了安全隐患,最大程度保证了公众健康权益。(姚红霞 袁欢)
2018年6月27日
来源:湖滨区卫监所
统筹:刘中平
校对:卫安超
编辑:孟素平 孙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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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