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编制|阳泉、吕梁石楼县招聘医疗卫生岗148人。。。

山西医疗卫生招聘考试

2018阳泉市直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医疗岗108人公告

扫码加入阳泉市直备考群聊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部分事业单位缺员状况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本次招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9日至2000年7月9日期间出生);引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及其他紧缺专业人才时,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或45周岁(原则上按5岁一个年龄段划分)。

7、具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文化程度和相应的执业资格,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阳泉市2018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名称表)。同一岗位不同学历间的专业要求要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依据,并与旧目录对照,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形成衔接、对应关系。

对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经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可以参加本次招聘。但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必须取得高校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和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规定,本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将24个岗位作为服务基层的专门岗位进行招聘。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8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对于不达比例规定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将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最大限度地使用年度招聘计划。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考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可分别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或到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领取《招聘简章》。

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xyq.hrss.gov.cn/)

阳泉人才网(http://rczx.yq.gov.cn/)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为: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xyq.hrss.gov.cn/)

报名咨询电话为:0353-2296072,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7月9日9:00至2018年7月13日17:00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依据,并与旧目录对照。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8年7月13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8年7月13日17:00至7月14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资格初审未能通过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如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考试。招聘的紧缺专业人才,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凡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应试者的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

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19日在原报名网站查询岗位取消公告,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因减少招聘计划到1名后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仍达不到3:1而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名额,做如下调整:

报考条件放宽为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其他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变,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7月20日9:00—21日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登记并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岗位予以取消。

调整报名工作后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24日在原报名网站查询,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本次招聘工作的资格初审由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会同各用人单位在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业务大厅共同审核。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2018年7月11日9:00至2018年7月15日17:00(因取消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而放宽条件的报考人员在2018年7月21日9:00至2018年7月23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8年8月6日9:00起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为:0353-2296072。

(四)减免考务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自报名审核通过后至缴费截止日期2018年7月15日17:00(因取消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而放宽条件的报考人员在2018年7月23日)之前,到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入围人选。

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证书、报到证(全日制需要提供)、学位证书或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须提供本人退伍证。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开始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入围资格,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工作的编制招聘简章、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初审、复审、验证学历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组织体检、公示和培训等项工作,委托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会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三、招聘岗位名称表

见附表: 《阳泉市2018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名称表》(码上下载)

四、考试的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分为:

公共类、艺术类:《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医学类:《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类:《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基础知识》

笔试全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公共类、艺术类)=《公共基础知识》×6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

笔试成绩(医学类)=《医学基础知识》×60%+《公共基础知识》×40%;

笔试成绩(护理类)=《护理基础知识》×60%+《公共基础知识》×40%;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8年8月11日

上午 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公共基础知识》

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准考证上的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工作包括出题、阅卷、登分等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对象为护理类的,面试采用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看其实际操作能力的规范性和熟练程度,考察其对护理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对象为公共类和医学类的,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对象为艺术类的,主要考察个人基本功和专业技能。

2、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从考官给出的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对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的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按各岗位计划录用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公共类、艺术类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医学(护理)类的按医学(护理)基础知识成绩确定;如以上成绩仍相同,由面试组织单位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五、聘用

(一)对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以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论不合格而需要复检的,须在另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进行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体检结论确实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三)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案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由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用人单位应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四)对拟聘用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一定时间的岗前培训,并进行人才素质测评。培训内容除基本的时事政治外,主要是爱岗敬业、责任心、事业心以及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特别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人才素质测评,重点检测其心理素质和职业能力取向并出具评价报告,作为其上岗任职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经考试、考核、体检和培训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阳泉人才网和用人单位网站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并督促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同时,委托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对聘用合同书进行鉴证。对有举报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本人的聘用,举报属实并影响到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对聘用的所有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岗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次公开招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为0353-2296802、2296809、2296067、2295107

本公告由阳泉市2018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考试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名成功后,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阳泉市2018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石楼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

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的健康扶贫工作,切实解决基层卫生系统人员短缺的问题,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名额为40名(详见附件1)。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出现缺额时,则核减的岗位直接调整到同类岗位面向社会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8年应届、往届大学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2年6月1日以后出生,50周岁及以下为196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和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6月1日为截止日期。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程序为:
   (一)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18年7月6日上午8时至2018年7月8日下午6时
    地点:石楼宾馆三楼会议室

    报考人员需提前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或石楼县政府网打印填写《石楼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亲笔签名,持6张本人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照。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本次招聘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2014〕20号)文件精神,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二)现场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报考人员持报名表和对本人资格审查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注册表、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关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专业、学制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须说明是否为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截至2018年6月1日的工作年限以及同意报考意见)。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人。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四、准考证领取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吕梁市人事人才网、石楼县政府网)。
    按规定缴纳或减免考试费的考生,请在指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五、笔试
   (一)时间、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随时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县政府网。
   (二)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内容包括医学公共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要设置合格成绩,不达合格成绩者,不得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提前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三)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笔试后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县政府网查询本人成绩。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2: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专业、学制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须说明是否为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截至2018年6月1日的工作年限以及同意报考意见)。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县政府网公布。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依次等额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以后各环节(包括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后,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将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发放面试通知书。通知书发放时间及地点随面试人员公告一起公示。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适应岗位须具有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县政府网公布。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与考察人选的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如同一岗位出现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考试总成绩、体检与考察人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体检
    体检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后果自负。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政府网公布。
(三)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水平或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合格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和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后在本系统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在5年内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违约者聘用单位将不予提供档案及办理相关手续。
    十、咨询及其他事项
    所有涉及本次招聘方面的方案公告、成绩公布、信息发布和情况通报等会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政府网公布,请及时关注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本方案只适用于本次招聘活动,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8-5722201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石楼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
2、石楼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相关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