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条例实施近一年,卫监君开出禁烟处罚共计45起

浙江卫生计生监督






2017年7月1日,《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其中将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烟公共场所内吸烟列入不文明行为,且明确了相应罚则,使宁波成为了国内第十九个有专门控烟立法的城市。2018年2月1日,市卫计委印发的《宁波市禁止吸烟执法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正式施行,该《实施细则》是卫计部门实施《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配套细则。进一步细化了法律法规规定的禁烟场所、违反条款和法律责任,并制订了禁烟执法工作指引及社会服务折抵标准和具体做法。




那么一年以来,全市禁烟执法工作有哪些实质性举措?成效又如何?




强化领导
在执法力量上聚“强”


各地卫生监督部门充分认识禁烟工作的重要性,及时成立禁烟执法工作小组,细化到辖区相应监管路段。制定专门禁烟执法工作方案,明确禁烟工作目标,将各公共场所单位负责人列为单位禁烟控烟第一责任人,为长效开展控烟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多地召开控烟工作会议,制定执法计划,为全体卫生监督员开设专题法律法规宣贯和解读,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能力。


适应需求
在控烟宣传上搞“活”


开展全方位地毯式宣传及重点场所人员培训。结合日常检查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设计各类宣传海报发放至场所经营单位,在市内禁烟场所发放禁烟宣传资料2500余份,发放禁烟标识2800多张,发放禁烟劝导员(控烟监督员)牌320个。







加大经费投入,以市区人流量大、辐射面广的宁波地铁1号线、2号线中心站点平面广告栏和城区阅报栏作为宣传载体,以“控烟履约”为主题开展城市公益广告宣传工作。


多地开展重点场所负责人培训,着重对现行的控烟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讲解,做好禁烟场所范围、吸烟区设置要求、违法情节及处罚的认定标准、社会服务折抵操作方法的统一宣贯。


主动上街入户开展控烟健康科普传播。鄞州区开展“三进”活动,重点在医疗、学校、社区范围进行群众现场互动、邀请戒烟门诊医师禁烟科普,市民、学生踊跃参与活动,受众市民800余人。象山城区四大影院所有场次电影放映前,均插播控烟宣传片,加深控烟宣传效果。为迎接“世界无烟日”的到来,多地组织专家、志愿者前往车站、街道、广场作禁烟文明行动倡议,同时还邀请市民现场签订《控烟承诺书》或《戒烟承诺书》。



多家广播电视、网媒、纸媒对阶段禁烟执法工作予以关注与报道。利用互联网宣传新手段,通过微信平台推送控烟宣传专刊,引导网民树立文明守法理念,培养“控烟从我做起”的良好行为习惯,营造全民控烟的良好氛围。


形成震慑
在监督执法上从“严”


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积极开展对重点公共场所的“禁烟”专项检查。主要涵盖长途汽车站、影剧院、大型商场、“四小”单位、医疗机构等单位,要求各单位在大厅、走廊等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场所内不得摆放烟灰缸或设置自动售烟机等器具。2017年以来,共计出动监督人员2425人次,检查各类公共场所单位1008户,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45起,其中单位19起和个人26起,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1.17万



当然,禁烟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全市控烟执法力量仍显不足,吸烟人群的守法意识仍需提升,吸烟行为的即时性也导致执法工作取证难度较大。


接下来,该市各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将继续按照《条例》及《实施细则(暂行)》规定要求,将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列入年度重点监督执法内容。积极开展禁烟场所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特别加大对烟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履约情况的查处力度。结合健康宁波和健康城市建设,发挥社会共治的优势,开展对重点场所管理者的专项培训,提高守法自觉性,强化吸烟有害健康和控烟履约的社会宣传工作,为营造室内公共场所无烟环境贡献力量。

再次倡议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

室内公共场所请勿吸烟!



来源:宁波市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