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私自撕毁封条,该怎么办?

食品医药产业促进会

       近日,有网友在后台留言问药店私自撕毁封条怎么办?下面是两个真实案例,食药法苑在此推送,看完后你就知道怎么办了。


01


5月8下午,广东汕头市澄海区食药监局在澄华派出所的配合下,依法对擅自撕毁封条的一小餐饮店负责人胡某实施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并对该店再次进行查封。


据悉,5月8日上午10时多,澄海区食品药品监督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澄华街道岭亭南桥附近一小餐饮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店内环境卫生差,执法人员现场查封该餐饮店,并要求其立即关停整改。中午11时多,店主胡某回到店里因觉得封条贴在卷闸门上不美观,故将封条撕下来,岭亭联防队队员巡查发现后,胡某重新将封条贴上。


当天下午,澄华派出所立即派员展开调查,经审查,胡某交代了撕毁封条的违法事实。


随后,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的胡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澄海区食药监局对该店再次进行了查封。


02

今年1月份,海南屯昌县某KTV经理蒙某某因擅自撕毁食药监局的封条,被当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元。


据了解,2017年11月26日,海南省食药监局向屯昌县食药监局转办一条案件线索,称有一批涉嫌假冒的酒类产品通过物流渠道流入屯昌,收货人为当地男子蒙某某。


经查,蒙某某的身份是屯城一家KTV的总经理。在蒙某某的指认下,执法人员在该KTV仓库找到了数箱涉嫌假冒的酒类产品,共3种90瓶,执法人员当即进行抽样送检,并对其余的产品予以就地查封。


今年1月3日,屯昌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来到该KTV送达检验报告书等相关文书时,发现上述被查封的酒类产品已被挪动且仅剩余25瓶,其余的产品不翼而飞,贴在箱子上的封条也被撕毁了。执法人员立即将情况通报联打办民警,将该KTV总经理蒙某某带到屯昌县公安局接受调查。



经查实,蒙某某确实擅自损毁了食药监局封条和被查封的财物,和朋友分多次把部分酒喝掉了,与蒙某某一起喝酒的朋友也证实了蒙某某的说法。


蒙某某的行为触犯了我国《治安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屯昌县公安局依法作出对蒙某某行政拘留5日、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