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拿药不问清四个问题,我打赌你会多跑一趟医院

遵化公共卫生

吃了好几种止泻药,腹泻反而加重了

几种药一起服,肚子疼到打滚

吃完药没多久,身上就起了红疹

……



遇到这些情况,很可能是因为你遗漏了就诊时的关键一步——询问服药的注意事项。


去医院看病,拿完药,以下细节最好在药物咨询窗口问清楚。


新药要问怎么用


首次使用某种药物时,应关注服用时间和特殊剂型的用法。


  • 饭前服指饭前10~30分钟

  • 饭后服指饭后15~30分钟

  • 空腹指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

  • 睡前指睡前15~30分钟


特殊剂型包括鼻喷剂、吸入剂、滴耳剂、滴眼剂、栓剂等,使用时会涉及特殊装置的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等,需要问清楚。



此外,拿到新药后,还应问清楚疗程。对于缓解症状的药物,如退烧药、止痛药、止咳药等,症状消失后要及时停药,否则就有可能增大不良反应或延误病情。


发热时体温超过38.5℃时可服退烧药,如3天内症状还不缓解,应到医院就诊,明确病因。


药物合用,问清间隔时间


多种药物同服时,可能出现相互作用,影响疗效,甚至增大副作用。



服药应注意间隔时间,比如:


  • 治疗腹泻蒙脱石散有吸附作用,应与其他药物的服用时间隔开1小时。


  • 含有铝、镁、铁等金属离子的药物,会影响多种药物的吸收,合用时应间隔1~2小时。


  • 阿司匹林和布洛芬,也须错峰服用。临床上需服用小剂量阿司匹林预防心血管事件的患者,尽量在服用速释型阿司匹林30分钟后,再吃布洛芬。


  • 通常中药和西药应间隔至少1小时


问清保存条件和使用期限


1. 胰岛素

在开启使用前,应放在2~8℃的冰箱内保存,保质期为药品包装注明的期限;一旦开启,应放在室温(<30℃)保存,并在1个月内使用。



2. 眼药水

在开启使用前,应按药品说明书要求的来保存,保质期为药品包装注明的期限;开启后,应在1个月内使用,超过1个月后应丢弃。


3. 糖浆

常见的糖浆类药物如止咳糖浆,低温储藏会导致药物浓度改变,服用后会影响药效,甚至可能出现不良反应。


一般来说,糖浆最佳保存温度在10~30,避免阳光直射,开瓶后保质期为1个月。


4. 药膏

皮肤外用软膏如红霉素软膏、皮炎平软膏、硝酸甘油软膏等,不宜低温保存,要放在室温环境保存,避免阳光直射。


室温一般可以保存2个月,如果出现酸败、出水,不宜再用。


5. 颗粒剂或粉剂

开封后最好在1个月内用完,如果出现软化、结块、潮解等现象,就不宜再用。


6. “怕热”的药

中老年人常备的“救命药”硝酸甘油,遇热、见光易分解,不可贴身放,一旦开封,有效期就不再是1~2年,而是3~6个月。


特殊情况,要多咨询


>> 肝功能不全者

药物通常经过肝脏代谢、肾脏排泄,许多药物用于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调整剂量。


>> 备孕期间


备孕及妊娠周期内,很多药物要避免使用。


一般认为,氯霉素、四环素类药物、己烯雌酚、利巴韦林等会对胎儿有不良反应,不建议孕期服用,如果要用,一定要遵医嘱。


温馨提示 

如果药品开封后无法短期用完,最好在包装上注明开封时间,下次服用就知道是否过期了。


有些药物不可擅自停用,如抗生素、降糖药、降压药。患者应定期去医院复查,根据医生建议决定是否减量或停药。


用药前要遵医嘱,用药过程中出现任何异常,最好及时复诊,已决定是否需要停药或换药等。



来源:生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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