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不满“医闹”处罚结果起诉警方 一审败诉
这个案件目前算告一段落,对于江医生的这个案件及法院的判决,你怎么看呢?
来源 | 环球医学
近日,湖南某医院老年科被打医生江凤林因不满“医闹”处罚结果起诉政府和警方的案件有了最新进展: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驳回了江凤林医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发经过
据悉,江凤林是湖南某三级甲等大型综合性教学医院的医生,从业26年。
2017年4月23日上午,患者家属刘白(化名)父子来到诊室咨询治疗。听完家属讲述后,江凤林判断病人需要改挂急诊,于是建议退号并在急诊科重新挂号。随后两人离开老年科诊室,来到二十米开外的急诊科。
可谁曾想到,半小时后刘白父子再度返回,要求安排住院床位,江凤林医生告诉他们,既然已经转挂急诊科就诊,就只能由急诊科负责办理住院手续。刘白的父亲随即拍桌辱骂江凤林医生没有医德,刘白紧接着向江凤林医生扑来,进行抓扯撕打,诊室一片狼藉,诊疗秩序完全被破坏,诊室被迫停诊,其余患者被迫退号。
事发第二天,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出具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显示,江凤林存在皮肤挫伤,“符合钝器外力作用所致”,经鉴定为轻微伤。
2017年5月17日,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警方对刘白父子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500元,但未追究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
岳麓警方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后警方曾调取现场目击者和监控画面,冲突全程持续约2分钟,仅能辨认出双方存在拉扯和推搡等行为,并不能证明刘白对江凤林实施殴打。
被打医生不服警方处罚结果 向政府提出复议
对此,江凤林不服。2017年7月4日,以“主要事实认定不清”,“对侵害人处罚过轻,有失公正”,向长沙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长沙市政府责令岳麓分局重新作出处罚,然而,公安局在重新作出的处罚决定书中,仍旧没有对刘白父子的故意伤害原告身体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反而对其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予以减轻了处罚,对其罚款从500元降至了200元。
江凤林不服,再次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2018年1月18日,长沙市政府作出第二次行政复议,维持原复议结果。
随后,江凤林把岳麓分局和长沙市政府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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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败诉
2018年4月19日,全国首例“医生状告警察和官员对医闹伤医不作为案”在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开庭审理,但法院并未当庭宣判。而“警方对于刘白的处罚是否适当”成为庭审焦点。
警方称,处罚决定是在综合考虑刘白行为,以及主动投案情节后作出的。此外“扰乱单位秩序”本身就包括辱骂、围攻单位工作人员等行为。
而江凤林则提出,按国家卫计委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对“殴打医务人员、严重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必须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据此,江凤林提出警方应重新处罚,并对刘白以严重扰乱医疗机构秩序,予以拘留。
2018年7月16日,江凤林收到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驳回原告(江凤林)的全部诉讼请求。江凤林一审败诉。
将依法提起上诉
江凤林医生表示,不服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将依法在15日内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理由如下:
第一:该判决书对案件事实的评判,即对刘白的违法行为的评判,与被诉行政机关一样,同样犯了避重就轻的错误,从而导致错误的理解和适用了法律,请求上级法院依法纠正其错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九条第第一款第(二)项、第三款规定,对一审判决依法予以撤销,并去改判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对刘白故意伤害他人的违法行为,依法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第二:法院认为,刘白及其父亲认为江凤林医生明知王某年事已高、病情严重却故意推透,拒绝为其办理住院手续,且态度恶劣,遂与原告发生争执。
犹记得,江凤林曾在接受采访时强调“不能让尊医重卫成为一句空话,而是要切实保护医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落实到行动中。”
无论二审判决最终如何,江凤林医生通过法律维权值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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