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昆明市东川区乡镇卫生院招聘2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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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乡镇卫生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根据《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从2016年起,医疗卫生机构不再招聘在培学员,由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报名参加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人员的在培情况进行审核。”本次招聘工作不再招收规培在培生,由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办理聘用阶段对本年度报名考生在培情况进行审核,规培在培生不办理聘用,视为不诚信。
三、报名方式、流程、所需的证件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时间、流程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8月10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8月10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现场报名地点: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楼人事科
网络报名地址:w.sjrsk@163.com
4.联系电话:0871-62123540
5.联系人:沙平 张顺永 邓茜
6.报名流程:
填写《2018年东川区乡镇卫生院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交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所需材料——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确认单》----考生凭此确认单和身份证参加考核测评。
2.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验证期在2018年8月31日前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证书或奖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
(4)2张清晰的免冠白底照片。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由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考生在现场报名确认报名信息及岗位,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专业、学科参照《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等。学历、专业经过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备案,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等设置。资格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和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不设开考比例,报名完成后将不可再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
(4)网络报名考生先将《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所需提供的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上传至网络报名邮箱,参加考核测评前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届时提供相应原件进行审核。
四、考核测评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一)本次招聘不设笔试,考核测评采取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测评。技能操作:根据测试的内容和要求,借助部分设备、仪器、道具或模型,通过现场模拟技能操作或口述操作方法的方式对考生所应具备的基本技能操作和知识要点进行测评。
(二)测评时间、地点:由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通知。
五、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考核总分100分:专业测试50%,技能操作50%。测评成绩按比例折算成绩后由考生签字确认。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此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后续程序资格。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卫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生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六、考察、体检、确定拟聘人员
1.考察及体检由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2.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由此所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昆明卫生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手续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办理,约定不低于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聘用人员不得提出工作调动。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有问题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办理聘用手续阶段原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9号)确定工资待遇及工作补贴。
八、工作纪律
(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主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都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云南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指导意见》(云人社发〔2017〕51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简章由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十、监督电话
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871-62123540
东川区纪委派驻卫计局纪检组 0871--62160759
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2138554
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 0871-63966158
附件:
1.《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乡镇卫生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18年东川区乡镇卫生院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昆明市东川区乡镇卫生院二〇一八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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