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国家卫健委发布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答问!附江门全市接种跟踪咨询电话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7日联合印发《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方案》。
方案指出,续种补种工作按照尊重科学、知情公开、自愿免费的原则进行。为接种过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狂犬病疫苗且尚未完成接种程序者,接种单位免费续种其他公司合格疫苗。
根据狂犬病发病特点,专家综合评估建议,已完成接种程序者不需要补种。如受种者有补种意愿,接种单位在告知防控知识、疫苗的保护作用、接种后注意事项等内容后,可免费补种。
为保障受种者健康,对接种时间不满1年的受种者,接种单位提供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接种时间1年以上的,如发生异常情况,卫生健康部门继续受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马晓伟表示,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集全系统之力,迅速行动,扎实做好续种补种各项工作;做好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建立信息报送机制,针对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疑释惑等。
具体信息请下拉查看,文末附江门市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点一览表。
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答问
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对接种了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的群众,提供续种、补种、跟踪观察等健康服务。
关于印发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方案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函﹝2018﹞6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做好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的续种补种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药监局制定了《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切实做好续种补种工作。工作中如出现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和国家药监局药化监管司报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8月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方案
为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接种者的合法权益,依据《药品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方案解读
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案件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全稳定大局。国务院派出调查组,对长春长生公司案件进行彻查。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接种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药监局制定了《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附:江门市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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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国家卫健委、江门市卫生计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