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助3万元!山西继续实施出生缺陷和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

晋中卫生计生

8月13日,山西省卫计委发布消息,为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为我省家庭经济困难的患儿提供一定医疗费用补助,减轻患儿的家庭困难,我省将继续实施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和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救助对象为0-18周岁(含18周岁)城乡患儿,最高可补助医疗费3万元。


救助对象

全省范围内开展救助,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下(含);

2.家庭经济困难,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贫困证明(见附件);

3.临床诊断患有符合项目要求的6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并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临床诊断患有遗传代谢病

4.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符合补助要求。


救助标准

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

对患儿在2015年1月1日(含)至今,在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给予补助。项目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给予1000元—10000元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自费部分超过1000元(含),小于2000元的,补助额度为1000元,此项标准仅适用于国家级贫困县;

2.自费部分超过2000元(含),小于3000元的,补助额度为2000元;

3.自费部分超过3000元(含)的,按自付费用的85%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为10000元(含);

患儿在获得第一次补助金(以基金会救助时间为准)之后可申请第二次补助。

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

对患儿申请救助日期的上一年度1月1日(含)之后,在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给予补助。项目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一次性给予3000元-30000元补助。每位患儿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小于4000元的,补助额度为3000元。

2.自付部分超过4000元(含)的,按自付费用的75%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为30000元(含)。

对同一患儿同一疾病分次申请救助的,或同一患儿不同疾病分别申请救助的,项目只补助一次。


项目定点医疗机构

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

山西省妇幼保健院

大同市妇幼保健院

运城市妇幼保健院

长治市妇幼保健院

太原市妇幼保健院

临汾市妇幼保健院

忻州市妇幼保健院

阳泉市妇幼保健院

晋中市妇幼保健院

省人口计生委科学研究所

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

山西省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

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

长治市妇幼保健院

临汾市妇幼保健院

太原市妇幼保健院

运城市妇幼保健院

泽州县妇幼保健院


项目救助具体内容可登录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官方网站(http://www.csqx.org.cn/)进行查询。

链接:出生缺陷是指婴儿出生前发生的身体结构、功能或代谢异常。有些异常出生时即能发现,有些则在出生后一段时间甚至数年后才以逐步显现。出生缺陷是一组疾病的统称,目前已知至少有8000至10000种。先天性结构畸形是出生缺陷的一个大类。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多数常见先天性结构畸形可以通过手术进行治疗,患有先天性结构畸形的儿童如果在出生后能够及时获得救治,一般愈后效果较好,可以像正常孩子一样生活、学习和工作。

(来源:健康山西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