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再出公告!台商区再招公办村卫生所医务人员31人!
为持续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定和发展乡村医生队伍,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提升基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漳州台商投资区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漳台委办〔2018〕7号)和《漳州台商投资区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台商投资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台委办〔2018〕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基层医务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
取得福建省乡村医生资格,并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册在本辖区内的医生;或持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并注册在相关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现从事临床工作的医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3.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
4.具有相当中专及以上学历水平;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正在接受立案调查、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在工作中曾因医德医风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法律、规章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31名。若出现空白村时,可在征求拟聘医务人员同意的情况下,本着优化组合、合理安排的原则,空缺岗位允许从其他村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进行调剂,以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资源配置。公办村卫生所的主要负责人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中择优聘用,并报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备案。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漳州台商投资区2018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公办村卫生所医务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报名事项及要求
⒈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漳州台商投资区网站自行下载并认真填写《漳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第二批公办村卫生所医务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须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件复印件)及2张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考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所引发的任何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3日,工作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50-17:00(周一至周五)。
3.报名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楼501室。联系人:吴阿泠,联系电话:0596--6777285。
4.资格审查:由报考人员提交相关材料至角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卫生部门进行复核,边报名边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报考。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形式、时间
⒈考试形式:笔试。
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如遇笔试卷面分相同时,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高者优先;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1.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对象应按时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由本人承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体检工作由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负责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缺席者,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漳州台商投资区网站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选岗
公示期满,由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选岗,以笔试成绩高低为依据,成绩高者优先选岗,选岗时间和地点由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另行通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不改变其原有的户籍身份,须服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的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新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期满后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并及时建立档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十、人员待遇
医务人员报酬由基础工资(含五险一金单位承担部分,由
区财政承担)、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构成。
十一、管理考核
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公办村卫生所医生,承担着辖区内群众健康“守门人”的职责,包括本村居民的预防保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宣教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任务,每年要参加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基本医疗和应承担的40%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并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进行建档管理,对于不符合《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退出一体化管理队伍。
十二、其他相关要求
㈠本次招聘工作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聘用,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中凡有直系亲属报考的,要主动回避。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
㈡角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凝聚共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㈢各报考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纪律,如有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㈣本次招聘最低服务年限三年。
㈤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由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6-6775239,联系人:黄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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