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关于2018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长春考点)的通知

长春市医药学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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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8月25日、26日进行,长春考点考场为长春工程学院(宽平大路395号,南湖广场西北角)。长春市医学考试中心将考试相关信息汇总如下,请考生仔细阅读!


一、准考证打印

       吉林考区长春考点准考证于8月20日开放打印,请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网上报名系统,使用个人账号密码自行打印准考证,仔细阅读说明,并准时入场参加考试。

二、关于考试地点

        2018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长春考点考场为长春工程学院

        考场分布图:

说明:考试当天现场亦提供指示说明。上图红色建筑为纸笔考试楼,黄色建筑为机考考试楼。

附近公交线路:

·乘坐129路162路222路252路262/212路永寿街 下车步行140米

·乘坐262路 到 十中(永寿街) 下车步行183米

·乘坐129路13路149路162路202路20路212路213路222路234路239路252路262/212路262路 到 南湖广场 下车步行248米

·乘坐212路 到 长春工程学院 下车步行400米

       考试当天请按照地图标识到达指定考场,特别提醒:因场地建筑物较多,建议考生在考前一天12:00——17:00查验考场查验考场期间考生禁止入考室)。

       自驾考生:考试期间自驾车禁止进入考试区域因考点周围停车位有限,请考生提前做好出行安排。有陪同人员接送的考生,请在考试区域入口100米以外下车,步行入考场。考试区域内将设方向指示,考生可按照指示图到考室位置。

三、关于军事医学等加试

        参加军事医学、院前急救及儿科加试的考生请注意:加试考试开考时间为2018年8月25日17:00请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参加加试考试

1.

第69考室第70考室第71考室参加加试的考生原考室进行加试考试;

2.

原在其他考室考试的加试考生到第72考室(7教1楼7101教室)参加加试。

四、注意事项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考试期间禁止携带任何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包括手机及摄像器材,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禁止佩戴各类饰品(包括各类手镯、帽子、口罩等)进入考场考试进行过程中,考生要随时接受国家、省、市级相关工作人员的检查。各考室均配备计时设备,禁止考生携带手表进入考场

       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纸笔考试的考生只允许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签字笔、2B铅笔、橡皮进入考场;机考考试的考生只允许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根据学校机房规定,请机考考生将携带的饮用水放置在地上。

       按国家要求,所有类别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禁止进入考场,考生在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前不允许离开考试座位

       特别提醒各位考生认真阅读考试通知,以免影响考试,禁止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欢迎转发本条推送!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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