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之窗】全市党员干部注意了,这五类“酒局圈”要被重点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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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严肃查处“酒局圈”问题,使党的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着力营造领导有威信、干部有激情、群众有信心的良好政治生态。


       8月29日,记者从省纪委了解到,根据中央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按照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安排部署,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日前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整治“帮圈文化”专项排查工作,治理党内关系庸俗化的现象,纯洁党员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促进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据悉,此次专项排查工作以治理“酒局圈”为切入点,重点查处党员干部五类“酒局圈”:


以同乡会、老乡会等名义组织的“酒局圈”;


以同一系统工作为由组织的“酒局圈”;


以校友会、同学会、战友会等形式组织的“酒局圈”;


以对口联系、协调工作、解决困难等名义参与关系不清的商人组织的“酒局圈”;


以兴趣爱好趋同为由,以球友会、牌友会等形式组织的“酒局圈”。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严肃查处“酒局圈”问题,切实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使党的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最大限度压缩“帮圈文化”滋生蔓延的空间,着力营造领导有威信、干部有激情、群众有信心的良好政治生态。


      按照统一部署,此次专项排查工作从8月中旬开始,到11月中旬结束,将分别通过自查自纠、召开民主生活会、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案件研判、巡视巡察等方式,发现并集中力量解决“酒局圈”突出问题。



其中,要求党员干部在自查自纠过程中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的行为;

是否存在经常组织、参与各类“酒局圈”活动的行为;是否存在热衷于拉关系、找门路、套近乎、站队伍,广织关系网络的行为;是否存在投机依靠、趋炎附势、搞人身依附等问题。


同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重点查摆八个方面的问题——


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以人划线、在选拔任用干部上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行为;


是否存在借助“小圈子”,结利益同盟,搞权钱交易,用公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的行为;


是否存在通过“小圈子”为自己营造声势、捞取政治资本的行为;


是否存在利用“小圈子”明争暗斗、争权夺势的行为;


是否存在妄议干部人事安排、泄露组织人事工作秘密的行为;


是否存在在党校学习培训及毕(结)业后,以同学名义成立联谊会,开展有组织的活动的行为;


是否存在利用“小圈子”和商人称兄道弟、江湖义气,经常参加各种私人宴请的行为;


是否存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对“帮圈文化”现象听之任之、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的行为。



省纪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作用,当好表率、树好标杆,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坚决不搞各种“小圈子”,自觉远离各种“小圈子”,自觉与各种“小圈子”作斗争,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使人身依附、拉帮结派、搞“小圈子”没有市场和生存土壤。


省纪委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现的拉帮结派、团团伙伙、培植私人势力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要实行“一案双究”,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所在地区和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对开展排查工作行动迟缓、敷衍塞责的地方和单位,对签订承诺书后又参与“小圈子”的党员干部,要依规依纪、从严从重处理。强化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改,从已查处的违纪问题中筛选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形成震慑、营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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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林楠  编辑:陈斌  田平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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