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限考执业药师,究竟冤,还是不冤?!
▍来源:药店经理人
▍作者:yuanashley
中专限考执业药师,冤,还是不冤?!
8月22日,国家药监局、人社部联合发布《关于征求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两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明年起,中专学历不能报考、考试周期延至四年;证书有效期改为5年;严打挂证,没收、收回证书,3年不注册!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迎来巨变!
文件发布后,大批业内人士呼喊:中专学历限考,实在是冤!
甚至有不少人呼吁:相关部门是否要重新审视政策实施的具体环境,对中专生网开一面?尤其是针对那些年龄已大,而且有多年工作经验的老人?
长远来看,一点不冤
说到考试门槛,先说下行业对执业药师队伍的整体印象:岗位专业度差、角色定位模糊、“挂证”现象泛滥、执业药师考试作弊现象严重,相关职业法律法规不健全、长期边缘化等等。
而目前国家医药行业整体的监管环境又如何?
现象级电影《我不是药神》上映舆论哗然、长生生物疫苗案影响恶劣、原料药涨价不断央视曝光,总局喊话......
一系列事件带来的影响,都让医药行业的发展饱受争议,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则压力极大,任重道远。
紧接着,8月28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务院安排了50件医药大事,件件掷地有声。
而药店作为医药流通的终端,飞检不断的环境下依然有假药、劣药泛滥,“挂证”现象依旧不减,执业药师职能缺失,地位尴尬,相关法律法规因为立法程序,还不能马上出台,而作为入围级的执业药师考试,考试资格究竟变还是不变,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况且已经酝酿多年。
这么说来,淘汰中专学历,其实从国内医药大环境来看,一点都不冤。
专业缺失,一点不冤
就拿考试作弊举例,如果不是一下抓获数千名作弊考生,“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也许仅仅是药品零售行业的一项常规考试而已。
据报道,在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多地发现大规模集体作弊现象。
在西安市的7个考点中,共查出作弊人员2440人,最多的一个考点查出近800人,是陕西历年来执业药师考试中作弊最严重的一次;此外,四川共发现1070人舞弊,云南省查处作弊考生1027人次。
而与此相对应的另一个数据是,2014年中国共有80余万人报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较2013年增加了40万人,创下了开考以来报考人数之最。
一方面是从执业药师报名人数增加,从冷门变成热门;一方面是大规模集体作弊现象发生。
不仅让业内怀疑:执业药师资格证,究竟含金量如何?
从2014年起,这个此前被人忽略的职业,突然就处于舆论的水火之间,资格入围考试一旦出现这种现象,整体队伍发展可以想象出已经严重“跑偏”。
而作弊以外,“挂证”现象自不用谈,已成业内公开的秘密。
甚至有业内观点认为:执业药师目前的职能作用,几乎为零。主要是“卖药”。
而现实情况中,执业药师相比非执业药师,肯定在OTC用药推荐、处方审核等方面还是可以发挥一定作用,但是整体队发展饱受诟病下,这就让个别具备真才实学的执业药师既心酸也无奈。
对标国际,一点不冤
从报考执业药师的条件来看,美国要求21岁以上美国公民,毕业于美国认可的高等药学院校,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并经过专业培训。
英国则要求21岁以上已取得英国大学药学相关学位、或受到英国国家学术委员会药学方面奖励的人,或已取得适当学位的人(此类人员须经过非常严格考试,实际上很少)并须经过专业培训。
从国际同行水平环境来看,国内淘汰中专学历,更是一点不冤。
高薪的背后是高门槛,高付出,相比国外药师,我国执业药师的地位和收入确实非常尴尬,但背后折射出的是发达国家执业药师队伍整体的良性发展,其中就包括了学历筛选、考试准入等因素。
所以,切掉一批低学历的报考者,是近几年我国执业药师考试一直以来坚持的方向。
科学发展,一点不冤
可以这么说,业内早已传出:执业药师考试资格,“大限”降至,不少观点曾认为:准入门槛要直接提高至本科学历。
1994年3月,人事部与原国家医药管理局联合颁发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这是中国实施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的第一份行政法规。
1995年7月,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1999年4月,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修订了以上两部暂行规定,明确执业药师、中药师统称为执业药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统一注册、统一管理、分类执业。
之后,与执业药师相关的法规便再没有进一步发展,停留在了“暂行”阶段。
业内有观点认为:“当时的设想是,可以通过执业药师有效控制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这三个环节上的监管安全,但实施以后发现,这种定位太宽泛了。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三种岗位,所需具备的知识与技能有很大差异;而执业药师具体要在中国医药体制内完成一种什么样的职能,却始终没有明确。”
部分读者反馈:药师队伍饱受诟病,还不是因为没有专门的“药师法”尚未出台,权利不受到保护,相关部门对行业发展不够重视。
乍一听,似乎颇有道理,但是任何法律法规保护权利的同时,就规定了相关义务,义务和权利永远是相伴随行。随着法制程度的推进,“药师法”出台可以说已经不远,但是,药师法出台后,绝不是更宽松,而是更科学有序地进行队伍的管理建设,一系列“顽疾”也将面临重点整治。
百病必先治其本,对于医药流通的治理,提高执业药师考试门槛,中专学历限报,仅仅只是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