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提醒】九月开学季,谨防肺结核

西乡县卫生计生宣教中心

进入9月份,各个学校陆续开学,大批新生从不同地方到新学校就读、生活。随着生活、学习环境的改变,学生免疫力必然受到影响,如肺结核在入学时不能被及早发现、及早隔离,很容易在学校形成暴发和流行。

很多人觉得结核病已成为遥远的记忆,只在小时候接种“卡介苗”的时候听说过。其实,结核病现在不仅依然常见,而且危险。世界卫生组织对肺结核的描述:它是继艾滋病毒/艾滋病之后,在全世界由单一传染性病原体引起的最大杀手 。





青壮年感染肺结核的比例逐年增加

很多人以为,结核病离我们很遥远,但是实际上结核杆菌的分布十分广泛,全球有三分之一的人群受结核杆菌感染,其中受感染者一生中引起发病的机率达10%。一旦生活不规律,抵抗力下降,携带的病菌就可能“兴风作浪”。


而在我国,以前大多数人认为结核病是“穷病”,农民及中老年人是易感人群。但近年来的流行病学调查却发现,青壮年感染肺结核的比例正在逐年增加,白领、学生等发病数逐渐增多。

中学、大学校园里结核病的爆发会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也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正常发育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出现这样的现象,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1
从学生角度来看:

很多学生平时学习压力大,缺乏锻炼,熬夜,生活没有规律,导致免疫力低;处于青春发育期的学生,免疫功能还不十分稳定,内分泌系统变化也比较大,比其他年龄阶段的人群更容易感染结核菌;一些学生个人卫生习惯差,也是导致感染肺结核的重要原因。

2
从居住条件来看:

学生宿舍房间拥挤,不开窗通风,在这种环境里,只要有一名学生传染上结核病,就很容易在学生中扩散开来。学生在学校内彼此接触时间长,接触地点集中,一旦发生结核病疫情,如处理不及时,极易造成聚集性发生。


3
 患病学生耽误就医或隐瞒忽视病情,也容易导致同学间的互相传染 :

某大学患病学生的流调发现,有的学生有病兆已经长达1~2年,但缺少就医意识,发现身体不适就认为是感冒,只是买些药吃或加强营养,等到症状迁延不愈再就医时已经传染了很多同学。另外还有一些学生被诊断为肺结核,因担心影响学习,受到大家歧视而隐瞒病情,时间一长,使得周围不少同学也受其感染。


学生应该如何预防结核病
1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肺结核是通过呼吸道进行传播的疾病。患者会通过咳嗽、打喷嚏,从鼻腔和口腔喷出含有结核菌的飞沫,这些飞沫被健康人吸入就可能引起感染。因此我们在咳嗽打喷嚏时一定要注意咳嗽礼仪,要注意掩口鼻,不要随便吐痰;要勤开窗,每日开窗半小时以上进行自然通风;被褥、衣物要经常晒太阳,要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2
注意劳逸结合,营养合理,提高机体抵抗力

结核菌总是喜欢那些抵抗力比较低,或者本身存在基础疾病的人群。因此学生们要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持充沛的精力和良好的精神状态;饮食结构要合理,多食用新鲜蔬菜水果;女孩子还要注意避免盲目减肥,男生要纠正不良习惯,限制上网时间,少去或者不去网吧。尤其是初高中毕业班的同学,家长要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照顾。


3
出现可疑症状及早就诊

肺结核的常见症状是咳嗽,咳痰超过2周,咯血或痰中带血;另外还有胸痛、呼吸困难症状,同时可能还会出现疲乏、食欲减退、午后低热、夜间出汗、体重减轻等。当学生咳嗽、咳痰大于两周症状不缓解,使用一般的药物治疗效果不好时,就要高度怀疑是否患上了肺结核病,尽快到结核病定点医院就诊。


学校如何减少和应对结核病疫情发生
1
做好新生入学体检

学校要做好新生入学体检,严格执行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及时了解学生的缺课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当学校中发现肺结核病患者后,特别是排菌的肺结核病人时,需要采取以下措施,首先要尽快让肺结核病人离开集体环境并接受正规抗结核治疗,对其居住的宿舍和学习场所进行消毒,保持居室通风和阳光充足;其次对接触人群进行必要的检查,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治疗,如无异常,3~6个月后最好再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发现的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者,则应在医生指导下采取预防性服药。



2
做好结核病学生休学和复学管理工作

根据结核病诊治定点医院的休学诊断证明,对于需要休学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学校应做好说服劝说工作。休学学生实行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并接受所在地结核病防治结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患病学生经治疗康复并取得结核病诊治定点医院出具的复学医学证明后,方可复学。


什么样的结核病病情需休学

  

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对符合下述病情条件之一的学生病例,应当开具休学诊断证明:

(1)菌阳肺结核患者(包括涂片阳性和/或培养阳性患者);

(2)胸部X光片显示肺部病灶范围广泛和/或伴有空洞的菌阴肺结核患者;

(3)具有明显的肺结核症状;

(4)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建议休学的其他情况。


什么样的情况能复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可开具复学诊断证明

(1)菌阳肺结核患者以及重症菌阴肺结核患者(包括有空洞/大片干酪状坏死病灶/粟粒性肺结核等)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

(2)菌阴肺结核患者经过2个月的规范治疗后,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光片病灶明显吸收,后续2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并且至少一次痰培养检查为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



3
随访复查

对经定点医院诊断不具传染性、不需休学的学生病例和预防服药者,校医或班主任应当协助督促其按时服药,并定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随访复查。 


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

重点宣传内容

1、肺结核是长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2、肺结核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人人都有可能被感染;

3、咳嗽、咳痰2周以上,应当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就诊;

4、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口鼻,戴口罩可以减少肺结核的传播;

5、规范全程治疗,绝大多数患者可以治愈,还可避免传染他人;

6、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

7、养成勤开窗通风的习惯;

8、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卫计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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