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动态】提升城市品位助推“两城”联创--- 睢阳区扎实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今年以来,睢阳区认真贯彻国家卫计委等十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工作要求,结合区情,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切实提升了公共场所便民服务功能。截止目前,辖区内安奇超市、华夏游乐园、火神台景区、市四院、区妇幼保健院等公共场所,全部建成标准化母婴室,进一步方便了孕期和哺乳期母亲,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
统筹部署安排。在公共场所建立母婴设施,是对妇女儿童的关爱,是一个城市文明的标志。区相关领导高度重视,提出把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作为“两城”联创工作的一部分,认真部署,狠抓落实。8月13日,区“两城”联创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和规范管理的通知》,正式把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纳入“两城”联创工作要求及督导范围,并明确目标,到2018年底,全区各级各类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达到90%以上。8月26日,召开了由卫计委、总工会、发改委、工商局、质检局、建设局、旅游局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睢阳区母婴设施建设推进会,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方面的职责,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合力推进,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
强化业务指导。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卫计部门负责母婴室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区卫计委格外重视行业指导和技术支持,成立了母婴设施建设业务指导组,由分管妇幼工作副职任组长,区卫计委相关股室负责人、区妇幼保健院专家任成员,分别负责业务方面的指导和政策方面的指导。业务指导组每三天到各公共场所指导一次,大到房间选择,小到花瓶摆放,逐一提出指导意见,确保母婴设施建设规范化标准化。
定期专项督导。区创卫办把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作为一项督导内容,坚持每周督导一次,对进度快的提出表扬,对进度慢的,及时将情况反馈给主管单位,由主管单位负责督促其加快进程,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任务。
实行以奖代补。建立“示范母婴室”评比标准,树立“示范母婴室”典型样板,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对母婴设施建设、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和问题,确保母婴设施正常运行。对建设使用良好的,予以资金奖励。
严格使用管理。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相关职能指导督促建设单位管理好母婴室,普及母婴设施安全使用知识。要求各相关公共场所建立健全母婴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为群众提供温馨可及的服务,确保使用安全、私密、整洁、有序。同时要求各公共场所在醒目位置设置了母婴室标识导引,方便群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