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中医院招聘备案编制人员【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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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中医医院于2012年12月31日正式挂牌成立,现新建中医医院在贵州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园(贵州省洛贯经济开发区、贵州省从江县洛香镇),占地面积92.6亩(61697平方米),中医医院拟按三期规划进行建设,一期正在建设中,按二级医院标准修建,建筑面积23689平方米,满足200床位建设规模,核定人员编制300名(其中:编制内人员40名,编制备案制人员260名),目前,我院在编人员33人。新建中医医院已进入装修阶段,医院建成投入使用,将需要大量的医务人员才能满足医疗服务的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备案编制人员。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从江县中医医院2018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备案编制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职位详见《从江县中医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信息发布
通过从江县人民政府网、从江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各大网络招聘网站及公示公告栏向社会公布招聘的有关情况。
四、报名
1.报名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报考职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驾驶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197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退伍军人优先。同时具备《从江县中医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所列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报名方式:采取统一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时间:2018年9月15日至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4.报名地点:从江县中医医院五楼会议室。
5.报名要求: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执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表2份(详见附件2),以及近期蓝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5张;
(5)驾驶员岗位除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报名表、证件照外,还需提供B照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审查工作分为初审和复审。
1.初审: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初审。
2.复审: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在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3.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直接进入面试。
六、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详见岗位一览表)。
(3)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领取准考证:由本人持身份证于2018年10月18到2018年10月19日到从江县中医医院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5)笔试要求: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6)需要参加笔试考试的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驾驶岗位不参加笔试。
(8)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因笔试环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情况导致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余下参加笔试的考生可按照推进原则进入面试。
(3)面试(或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七、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占5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50%。
2.计算考生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以下方式解决:以笔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如总分数成绩中,笔试和面试成绩一致的,重新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成绩并列的,再次进行面试。
4.直接进入面试考生,面试分数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
5.未参加面试或总分达不到60分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
八、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考试结束后,按本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及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本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并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2.体检费用:体检工作由从江县中医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督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4.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延伸检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考生延伸检查。延伸检查只进行一次。
5.体检考生因孕期未能完成相关体检项目,保留该职位,待产后身体恢复补检相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者,即可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2.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有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按本方案规定条件依次递补。
十、公示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从江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试用期考核及聘用,按《劳动合同法》确定试用期,签订聘用合同
考察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考核。考核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考核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聘用到医院工作后,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开始前需签订试用期协议,试用期结束前需完成试用期考核结论。试用期考核合格,即可进入下一环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试用期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在医务科、护理部指导参与下由科主任、带教组长、带教老师共同完成。
经考试、体检、考察、试用期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从江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十二、待遇
经录用的编制备案制管理的人员与编内人员的待遇原则上等同,录用后的福利待遇以县财政具体拨付的金额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5-6416908(从江县中医医院)
十四、方案未尽事宜,由从江县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 从江县中医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岗位一览表
2.从江县中医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报名表
(常按下方图片→识别图中二维码→在原文中下载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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