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三定方案公布,执三医联动之牛耳
9月11日,中国机构编制网正式发布了国家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了医保局的职责范围和机构组成。
国家医保局要执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的牛耳,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
在此规定中,也明确提到了医保局和国家卫健委之间的相关职能分工的问题,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招采合一”
除了制定医疗保障制度相关的法规,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外,国家医保局将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以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对于备受行业关注的医保、药品招采问题,此规定明确,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成为常态,国家医保局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同时,国家医保局还会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除了负责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制定,招标采购也由国家医药局负责,如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上述两项重要职能,分别由医药服务管理司与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负责。
强化医保基金管理
如何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并安全可控,过去的粗放式管理方式随着动态调整机制的提出,也需要向专业化转变。国家医保局专门成立了基金监管司全权负责监督管理的问题。
国家医保局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另外,对于异地医保报销的情况,国家医药局将负责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来源:医药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