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 | 长治黎城县医疗集团2018公开招聘48人公告(附职位表)

山西医疗卫生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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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城县医疗集团2018年公开招聘

专技人员公告(第1号)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黎城县医疗集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技人员。现将本次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环节全程公开,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名额和岗位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名事业编制专技人员,其中全额事业编制14名,招聘单位分别是:黎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6名、乡镇卫生院8名;差额事业编制34名,招聘单位分别是:黎城县人民医院20名、黎城县中医院14名。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敢于吃苦,公正无私,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4.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特设1个岗位(岗位序号为:23)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面向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报名截止时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到报名截止时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且现仍在职的人员定向招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其他资格条件: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年龄截止30周岁,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

  本次公开招聘年龄的认定时间以2018年10月15日为截止日期;

  报考县级医疗机构医学类医师岗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报考县级医疗机构药学类岗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县级医疗机构医学类护理岗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报考乡镇医疗机构岗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岗位数量及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黎城县医疗集团2018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简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人员)和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不得报考;在服务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已有工作单位但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报考证明)的人员不得报考;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中专升大专学生、大专升本科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6.在原单位出现过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

  7.在各类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或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被处罚不满一年(以处罚依据的时间为准)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地点:黎城县医疗集团办公楼一楼

  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同版红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黎城县医疗集团2018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简章》要求有执业资格证或其他资格证件的还需提供相应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考生可根据招聘条件及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可兼报),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专业要求(具体详见专业分类目录);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企业工作的提供所在企业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本单位及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考生须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有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5.报考须由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填写《黎城县医疗集团2018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报名登记表》;

  6.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三)资格审查及缴费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对报名条件和报名要求的情况进行审核。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的由审查人当场签名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开考不受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如出现无人报考的岗位或报名人数不达1﹕1的岗位,经招聘领导组批准按要求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并调剂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其他岗位使用(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直接转为一般性岗位),调剂或转岗的现场报名工作随之顺延,具体详见调剂公告。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参加笔试。

  参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交纳考试费。考试费:100元(两科共计)。

  五、考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整体素质、职业道德、业务水平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知识。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两科,分别是:《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等;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生物化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等

  本次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 +《医学基础知识》成绩×60% 。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考生的学历、专业、年龄、执业资格等报考条件重新进行审查。

  各岗位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分别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共同列入该岗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与招聘名额不达3﹕1时,可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但笔试总成绩不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考生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计划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由团省委盖章,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需提供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黎城县医疗集团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工作领导组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开始前,取得复审资格的考生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要求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要求比例依次递补。但笔试总成绩不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不可递补;资格复审不足1﹕3的且无法递补的岗位按通过复审的实有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面试之前,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

  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水平及实际操作能力。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实行百分制计分。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四)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以下比例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笔试总成绩再出现并列时,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拟聘资格;若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六、体检

  将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若未达1﹕1时,按实际人数参加体检。

  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本人可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在另一家同级别或更高级别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如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复检结果仍有疑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作出最终结论。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考生自理,体检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

  七、考察考核

  综合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奖惩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因体检、考察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不递补。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考核结果,经黎城县医疗集团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工作领导组审定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国黎城政府网(http://www.sxlc.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直接向黎城县医疗集团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反映,经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二)聘用

  公示无异议,拟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的专技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服务期内不允许工作调动,其中聘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规培期不在服务期内。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所有被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5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不再续聘。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第一次公告——《黎城县医疗集团2018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公告》,将于2018年9月19日起在中国黎城政府网(http://www.sxlc.gov.cn/)和黎城县电视台进行公告。此后,所有公告均通过中国黎城政府网(http://www.sxlc.gov.cn/)向社会发布。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中国黎城政府网(http://www.sxlc.gov.cn/)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和应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设立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0355-8595562(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5-6560913(黎城县医疗集团)

  十、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凡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者,本人应当申请回避,或者由黎城县医疗集团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工作领导组决定其回避。

  2.严明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记入档案、追究责任。考生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并调整工作岗位。

  设立招聘监督电话: 0355—6560236(黎城县医疗集团)

  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监督组负责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十一、本公告由黎城县医疗集团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2018年9月19日

  附件:

1、《黎城县医疗集团2018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简章》.xls

2、《专业分类目录》.doc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