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人民医院“一站式”服务窗口 服务事项及办理流程

独山县人民医院

独山县人民医院“一站式”服务窗口

服务事项及办理流程


服 务 事 项

1.医学出生证明办理;

2.疾病证明盖章;

3.医保、新农合转诊证明盖章;

4.医保、新农合门诊特殊病申请表盖章;

5.医保、新农合外伤报销申请盖章;

6.残疾证明盖章;

7.死亡证明盖章;

8.取消住院申请;

9.病历复印申请;

办 理 流 程


医学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产科(助产士)准确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表婴儿母亲凭父母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站式窗口办理。(如领证人非婴儿母亲本人,需提供婴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疾病证明流程

病人提出办理申请本院医师开电子版疾病证明一站式服务窗口盖章办理完成。


办理新农合、医保转诊流程

病人提出办理申请到就诊科室领取转诊审批表填写基本信息就诊科室医师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科主任审核签字一站式服务处审核、盖章、登记县政务大厅办理。


办理医保慢性病/特殊病流程

病人提出申请到相应专科领取审批表填写基本信息专科医师预审,符合办理条件后按照要求填写一站式服务处:(1)审核、盖章;(2)复印本院住院病人病历及相关资料;(3)保管好病人资料医务科审核并将审批表交分管院长签字医务科将病人资料交医保科,病人交病历复印工本费县社保局办理县社保局通知病人领证。


办理新农合慢性病/特殊病流程

病人提出申请到相应专科领取审批表填写基本信息专科医师预审,符合办理条件后按照要求填写一站式服务窗口审核、盖章县政务大厅办理、领证。


新农合无责任外伤审批流程

住院期间就诊科室将无责任外伤证明交给病人病人填写基本信息及受伤、中毒经过及个人承诺并签名盖手印乡镇或当地派出所或村/居委会证明外伤、中毒经过并盖章站式服务窗口审核、盖章、登记住院处办理。


医保无责任外伤审批流

住院期间就诊科室将无责任外伤证明交给病人病人填写基本信息及受伤经过及个人承诺并签名盖手印单位或受伤在场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或村/居委会证明外伤经过并盖章一站式服务窗口审核、盖章、登记住院处办理。


办理残疾证明流程

病人提出申请到县政务大厅领取审批表填写基本信相应专科由专科医师评审、签字站式服务窗口盖章、登记县政务大厅办理、领证。


办理死亡证明流程:

相关科室值班医师填写死亡证明1.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00)一站式服务窗口盖章;2.非工作时间(12:00—14:30,18:00—8:00)门诊收费处盖章。


取消住院流程

接诊科室医师在住院证空白处注明取消住院原因并签字一站式服务窗口盖章住院处办理。


复印病历流程

病人提出申请(管床医师办理出院时应该告知病人是否需要复印病历)一站式服务处登记医务科复印、登记一站式服务窗口通知病人办理交复印工本费领取病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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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电话:322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