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扶贫政策“五个知晓”,咱老百姓看病必须知道的事儿
一、医保缴费国家承担
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
二、住院及报销程序简化
贫困患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服务模式。患者住院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只要签《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提供扶贫手册、身份证等证件即可住院,出院时按合规住院费用90%比例报销;同时对单次住院自付费用超过5000元的,经核实评估后对超出的部分再次予以兜底。
三、免费体检
贫困人口每次可由苏木镇卫生院提供免费体检服务一次,体检服务标准300元/人。
四、“三个一批”行动计划
2017年—2020年,每年对贫困患者实行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政策。
1、大病集中救治:患者通过几次手术可以治愈恢复身体劳动能力的病种列为大病范围;
我旗实行“四定两加强”原则(确定定点医院、确定诊疗方案、确定收费标准、确定报销比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强责任落实)对大病患者实施救治;
国家确定的9种大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2018年全部救治;区、市确定的7种大病(肺癌、乳腺癌、宫颈癌、儿童肿瘤、尘肺、股骨头坏死、白内障)救治率达到80%。
2、慢病签约服务:患者无需手术或者手术后需要长期服药控制病情,但是可以参与部分生产劳动能力的人员,列入慢病签约服务范围。慢病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签约后履约率达到100%。
签约服务内容:签订签约服务协议书,建立健康档案,提供慢病签约服务,开展慢病个性化管理。
3、重病兜底保障:患者需要长期放化疗治疗救治也难以恢复劳动能力的,可列为重病兜底保障。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保障措施,实行有序联动报销,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
五、贫困人口住院补偿政策(两降低两提高)
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50%,分段报销比例每段提高5个百分点。
政策若有调整,以正式文件为准
编辑推送:宣教科//刘艳 董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