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何时吃到“谈判药” 国家医保局正面回应
今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下称国家医保局)印发通知,明确将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消息一经发布引起舆论广泛关注。17种抗癌药入医保,价格降了多少?患者何时能买到?10月11日,国家医保局举办政策吹风会,就焦点问题进行解答。新纳入医保的17种抗癌药支付标准较零售价平均降幅达56.7%。“患者11月底前有望买到降价后的抗癌药。” 10月11日,国家医保局医疗组组长熊先军在会上说道。而这些药品要到达患者手中,还有哪些焦点问题待解。
焦点1:如何保障抗癌药“不断供”
有据可循的是,2017年第一批谈判药品,在各地落实过程中遇到了诸多问题。一是耗时长,36种进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多数省市直到2018年才陆续落地;二是地方政策落地后,“药占比”等考核指标阻碍了部分药品惠及患者。
例如,乳腺癌用药赫赛汀,一支销售价格从22000元降到7600元,但在政策落实中,药品断供、医院不予采购等问题频出。对此,在此次吹风会上国家医保局医疗组牵头人熊先军作出回应:“此前赫赛汀的断供问题,后来我们了解下来,实际上是企业在生产环节的调动。企业好不容易进入了医保,正准备下功夫去扩大市场,所以不会存在主动断供的问题。”
焦点2:患者何时吃到“谈判药”?
熊先军表示,目前国家医保局担心的问题是,第二批谈判药品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之后,如何能快速地进入医院。
“我们计划是11月底、12月份这批谈判药品能够到患者手上,一方面我们会督促各地医保系统的更新以及与医院系统的衔接问题,但马上就到年底,医院肯定会考虑到药占比和全年的医药费用总额超支问题,但我们正在与有关部门沟通,希望将这批药品不纳入药占比考核。”熊先军说。
“药占比考核”实际上是国家医改过程中的指标产物,目的是为了改变医院“以药养医”的沉疴,但自2012年施行后,其所带来的部分负面影响也遭到业界诟病,除了高价抗癌药难进医院,一些罕见病药物也同样出现“一药难求”的局面。
一位专家在接受健康点采访时表示,在药占比考核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过度行政化的问题:一是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医疗机构(特别是肿瘤专科医院)存在“一刀切”现象;二是对一些有效高价药、无效“神药”都严格控制,结果导致有效高价药被“误伤”;三是医院为了达到药占比考核指标,会把医院总收入(分母)做大,结果药费下去了,但挂号费、检查费、耗材费上来了,反而加大了患者负担。
熊先军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现在很多癌症患者的后续治疗,主要就是靠吃药,也不存在住院或者其他太多治疗,所以将这部分药品费用纳入药占比肯定是不太合理的。”
如何科学地对药占比考核进行评估,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知情人士向澎湃新闻透露,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药占比设立的最初目的是为了合理用药,如果因为这个政策影响到了癌症患者的救命药使用,也违背了政策设定的初衷。”目前包括上海、河南、黑龙江等20多个省市的卫生部门已下达配套通知,同意将第一轮谈判品种不纳入药占比的考核内。福建省所有医疗机构都不需要为此做什么调整,就是要直接执行。”福建省财政厅副厅长、医保办主任詹积富在接受健康界采访时说。
焦点3:“谈判药”便宜了多少?
从药品种类来看,17个国家谈判药品中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
从价格来看,17个药品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其中有15个进口药和2个国产药。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了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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