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中医院2018年度下半年城乡居民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即将开始!附详细政策解读!
根据《许昌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鉴定标准及费用支付范围》和《许昌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重症慢性病管理办法》,按照鄢陵县医保中心的工作安排,鄢陵县中医院于10月16日至10月19日开展2018年度下半年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
一、重症慢性病病种有哪些?
城镇职工重症慢性病病种(共23种):1.器官移植;2.恶性肿瘤;3.糖尿病并发症(糖并心、糖并脑、糖并肾、糖并足);4.脑血管意外后遗症;5.肝硬化;6.II级心衰;7.高血压II期(高并心、高并脑、高并肾);8.结核(耐多药肺结核除外);9.精神病;10.心脏搭桥术后;11.心脑血管支架植入术后;12.心脏瓣膜置换术后;13.类风湿性关节炎;14.强直性脊柱炎;15.系统性红斑狼疮;16.慢性阻塞性肺气肿;17.丙型肝炎;18.冠心病(非隐匿型);19.肺心病;20.慢性肾功能不全;21.重症肌无力;22.帕金森氏病;23.肺间质纤维化。
城乡居民重症慢性病病种(共23种):1.糖尿病并发症;2.脑血管意外后遗症;3.肝硬化;4.心衰;5.高血压(II期及以上);6.精神病;7.脑性瘫痪(限6岁前);8.心脏搭桥术后;9.心脑血管支架术后;10.心脏瓣膜置换术后;11.类风湿性关节炎;12.强直性脊柱炎;13.系统性红斑狼疮;14.慢性阻塞性肺气肿;15.冠心病(非隐匿型);16.肺心病;17.癫痫病;18.肾功能不全;19.重症肌无力;20.恶性肿瘤;21.丙型肝炎;22.器官移植;23.结核病(耐多药除外)。
二、重症慢性病相关政策解读
1
每年的重症慢性病申报鉴定工作开展几次?
答:重症慢性病的申报为一年两次,上半年4月份申报,下半年9月份申报。
2
哪些重症慢性病病种可以即时申报?
答:参保人员经确诊患恶性肿瘤、丙型肝炎、器官移植及结核的可随时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不受一年2次的申报限制。
3
如果患多种重症慢性病病种,怎样填写申报病种?
答:申报病种限1—2种,用药范围重复的病种,只能选择申报其中一个病种。
4
重症慢性病的《就医卡》有效期多久?
答:重症慢性病《就医卡》实行限期管理,丙型肝炎有效期为1年,其他病种有效期为3年。
5
重症慢性病的鉴定标准有什么依据?
答:重症慢性病鉴定的标准主要依据《许昌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症(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及费用支付范围》(许人社医疗【2016】25号)。
6
鉴定符合重症慢性病,如何享受重症慢性病待遇?
答:门诊重症慢性病实行定点治疗。就医时,参保患者持《重症慢性病就医卡》、社会保障卡前往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由专科医保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到医保窗口进行结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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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重症慢性病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门诊重症慢性病不设起付标准。①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合理费用的65%、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合理费用的70%;②城乡居民报销比例为合理费用的65%,困难群众报销比例为合理费用的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