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中医药农业获中央4部委关注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布了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33号(农业水利类031号)提案的答复。经商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农村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医药农业发展给予大力支持。
答复函中提到,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品牌强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农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扎实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积极探索开展“中医药农业”肥药替代化学肥药试点,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关于创新业态融合、培育经营主体,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加强指导服务,规范运行机制,推进农民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引导中药材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在培育新主体、发展新业态、拓展新服务、应用新技术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中药材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标准化水平。在建设区域性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方面,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强化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推动将中药材种子种苗纳入法律规范体系,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切实提升中药材种子种苗质量,促进中药材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贫困地区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种植的指导,有力促进了中药材产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下一步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制定和完善中药材扶贫产业规划,加强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促进中药材全程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助力中医药事业上层次上水平,为加快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农业农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已立项支持中药材供应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平台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专业批发市场建设,推进特色中药材产销对接,建立稳定的销售网络和营销体系,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质量标准,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促进中药材产业和中医药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指导各地制定和完善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知识普及和文化宣传,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的丰富内涵和深刻精髓,推动中医药对外交流,搭建起与世界交流的平台,传播中医药文化,拓展中医药市场。
以下是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33号(农业水利类031号)提案答复的函全文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133号(农业水利类031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工党中央:
关于科学有序发展中医药农业的提案收悉。经商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推出中医药农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近年来,我部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集聚资源,多措并举,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一是加强规划引导。国务院办公厅和有关部门先后编制印发了《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等规划文件,加强中医药领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在适宜地区建设规范化种植(养殖)、规模化加工一体化基地,提升道地药材标准化生产和产地加工技术,从源头提升中药质量水平。二是推进产业扶贫行动。2017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我部等5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2017—2020年)》,对14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及832个贫困县中药材产业发展现状进行调查,编制完成《贫困地区生态适宜种植中药材推荐目录》。组织中药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贫困地区建设“中药材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定制药园”,建立原料药材供应基地,带动贫困户通过发展中药材获得稳定收益。三是开展替代化肥示范。2017年,我部在果菜茶种植优势突出、有机肥资源有保障、有机肥施用技术模式成熟、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地方有积极性的100个重点县(市、区)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据初步统计,示范县(市)项目区化肥用量减少2.4万吨(折纯),减幅18%,核心产区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提高0.1个百分点以上。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品牌强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农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扎实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积极探索开展“中医药农业”肥药替代化学肥药试点,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关于创新业态融合、培育经营主体
中央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提高合作社的经营能力和水平,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推动生产环节向新产业新业态延伸,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一是推进药旅融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原国家旅游局签订《关于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合作协议》,制定并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公布第一批15家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72家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单位。二是构建利益联结机制。2012年以来,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8.87亿元,扶持道地中药材种养基地和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鼓励药企建立“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多种规模化生产模式,构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保障原料供应。三是助力精准扶贫。将贫困地区的中药材生产、流通和销售过程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关联,提升了贫困地区中药材种植效益,对脱贫攻坚起到了支撑作用。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加强指导服务,规范运行机制,推进农民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引导中药材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在培育新主体、发展新业态、拓展新服务、应用新技术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中药材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标准化水平。
三、关于建设区域性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
我部高度重视中药材资源保护开发,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单位加大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保障中药材质量稳定、源头可靠。一是加强种子种苗管理。积极推动《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纳入《种子法》体系,确保中药材种子种苗来源稳定、质量有保证。建立种子种苗标准,加强质量管理,严格规范中药材种子种苗的生产和流通,促进中药材种子种苗市场规范化发展。二是加强规划引导。按照《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和《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要求,我部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单位,正在编制《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优化道地药材生产布局,引导各地建设一批设施标准、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的道地药材生产基地。三是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20个省(区、市)建设了28个繁育基地,对120种中药材种子种苗进行繁育生产,在四川、海南建成2个国家中药材种质资源库,保存收集种子种苗1.2万多份,建设药用植物种质资源保存圃31个。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强化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推动将中药材种子种苗纳入法律规范体系,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切实提升中药材种子种苗质量,促进中药材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四、关于建立技术及培训体系
近年来,我部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贫困地区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种植的指导,有力促进了中药材产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一是强化质量管理。从2002年起,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2015年启动GAP修订工作,对中药材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管理,确保中药材种植、采集、加工管理等方面有据可依、有效监管。二是支持科研创新。我部会同财政部,在“十三五”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中新增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设立中药材产业技术研发中心,中央财政每年投入3060万元,支持专家在品种选育、栽培和有害生物防治、质量安全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研究和示范推广。三是强化指导服务。成立农业农村部中药材专家指导组,及时制定发布专家指导意见,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专家深入产区一线,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提高中药材生产效益。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制定和完善中药材扶贫产业规划,加强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促进中药材全程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助力中医药事业上层次上水平,为加快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五、关于鼓励搭建一批服务平台,支撑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部持续加强国家级市场的建设和培育,支持各地开展田头市场建设试点,有力促进了产销衔接。一是建设国家级专业市场。我部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合作共建国家级长白山(万良)人参市场,打造价格形成、产业信息、物流集散、科技交流、会展贸易“五大中心”,完善与生产布局相适应的国家级产销平台。二是建设流通追溯体系。2012年以来,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在18个中药材主产销地建立追溯体系。初步建成覆盖中药材产地、经营企业、专业市场等主体以及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和饮品使用等6个环节的追溯体系。截至目前,中药材追溯中央平台已对接企业1696家,基本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三是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011—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安排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支持中药工业百强企业牵头,在道地产区建设中药材生产基地和中药材生产技术、信息、供应保障平台。7年来共扶持了约220个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14个中药材供应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已立项支持中药材供应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平台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专业批发市场建设,推进特色中药材产销对接,建立稳定的销售网络和营销体系,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质量标准,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促进中药材产业和中医药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六、关于建立中医药农业的文化体系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目标,突出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促进中医药和农业产业深度融合。一是开展特优区建设。2017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我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了《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发改农经〔2017〕1805号),提出到2020年围绕五大类29个重点品种(类)特色农产品,创建并认定300个左右国家级特优区,加大对特优区建设的投入力度、创新特色产业金融政策、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完善体系标准等。其中,将重点创建道地药材特优区,推动区域化、规范化、生态化生产,规范栽培和加工,推进原产地认证,建设现代生产物流体系。二是加大文化传播力度。中医药文化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已传播到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设了10个海外中医药中心,并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了10所中医孔子学院,大力推动中医药文化广泛传播。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指导各地制定和完善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知识普及和文化宣传,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的丰富内涵和深刻精髓,推动中医药对外交流,搭建起与世界交流的平台,传播中医药文化,拓展中医药市场。
感谢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对我部工作继续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声 明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新媒体编辑:周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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