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工资!广西发布新政,全科医生升职加薪要落到实处
从提高薪酬待遇、放宽职称晋升条件等方面增加全科医生的职业吸引力。
来源 | 中国县域卫生 综合报道
为了让更多医生愿意留在基层任职,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加快培养大批合格的全科医生,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重点从提高薪酬待遇、放宽职称晋升条件等方面增加全科医生的职业吸引力。
大病上医院,小病在社区。居民想在家门口就看好病,全科医生的质量和数量很关键。截至2018年4月,广西每万人拥有全科医生1.28人,与实际需求有较大差距;质量上,基层临床医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到10%,农村基层更低些,且多数没有接受过严格、规范的住院医师培训。
提高薪酬待遇
《实施方案》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并与当地县区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地方要根据实际,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其进一步倾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
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充分体现包括全科医生在内的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设立全科医生津贴。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
《实施方案》指出,全科医生到基层就业享受优惠政策,优先纳入编制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编制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要优先安排。招聘程序更加便捷。招聘基层医生时,对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经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简化招聘程序,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加快培养全科医生
《实施方案》提出全面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区内所有高等医学院校应成立全科医学教研室、全科医学系或全科医学学院,开设全科医学概论等必修课程。深入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推进农村基层本地化全科医学人才培养。依托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一批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加强全科医学师资队伍建设。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有教学潜质的全科医生可聘任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广西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扩大全科专业住院医师招收规模,力争到2020年全科专业招收数量达到当年总招收计划的20%以上。2018年起,新增临床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重点向全科等紧缺专业倾斜。《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目标,到202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2030年增加到5名。
此外,《实施方案》还为全科医生拓展职业发展前景。明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与专硕研究生同等对待。对于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
职称晋升享优惠
在职称晋升方面,还能享受优惠政策。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重点向经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倾斜。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此外,职称评价也更加契合实际。按照新规,基层全科医生参加中级职称考试时,外语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对论文、科研不做硬性规定,申报高级职称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
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全科诊所
广西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明确规定医疗机构相关规划布局不对全科诊所的设置作出限制,实行市场调节。支持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个体或合伙在城乡开办全科诊所,为居民就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鼓励二、三级综合医院与辖区内全科诊所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畅通转诊渠道。
此外,广西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全科诊所,执行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补助政策。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对全科诊所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的投入力度。
据悉,2011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开启了中国全科医生制度建设的崭新一页。截至今年7月底,广西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已达13479人次(非注册数),较制度实施前增长了近2倍,为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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