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人民医院召开健康扶贫工作会
健康扶贫工作会
为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巫溪县人民医院于 10 月 22 日下午在行政综合楼六楼一会议室召开了健康扶贫工作会。院领导、各科室负责人以及全院非值班人员共计 200 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黄发光主持。
会上,刘学银院长传达了县卫计委关于健康扶贫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要高度重视健康扶贫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必须把存在的问题清零。
二是要深刻认识,以问题为导向,把建卡贫困户健康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1.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建卡贫困户住院治疗时,医院不收取住院押金,住院期间,医院也不向建卡贫困户催交住院押金,但建卡贫困户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须向医院提交其医保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
2.在医院门诊大厅显目位置设置建卡贫困户就诊咨询窗口和“建卡贫困户一站式结算”窗口。
3. 建卡贫困户享受六重医疗保障政策及报销标准。六重医疗保障政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市级健康扶贫基金、精准脱贫保、县级健康扶贫基金救助。报销标准:由县卫计委提取重庆市精准脱贫保险“一站式”结算平台结算数据,将数据植入医院“一站式”结算平台进行结算,贫困患者只需缴纳个人应当承担(在救助范围内住院费用 10%,重特大疾病门诊20%)的部分。贫困对象在医院单次就医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市级健康扶贫基金、精准脱贫保报销后实际负担医疗费用超过 10%的;慢性病门诊、重特大疾病门诊产生的自负费用超过 20%的,超出部分由县级健康扶贫基金再次救助,5 万元以内全部予以救助,超过 5 万元的超出部分以其他方式救助。
4. 做到分类救治,台账到位。医院在贫困对象出院前 1-2 天内向贫困对象告知其住院期间的大体花费和个人应承担的大致数额,以备贫困对象筹措住院费用。
5. 建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率必须达到 100%。
6. 强化医疗行为管控,满足贫困对象基本医疗保障。一是严禁开“大处方”和“滥检查”;二是杜绝使用高值耗材、高价药;三是严禁引导贫困病人院外、便民药房拿药;四是使用医保目录外药品控制在 10%以内。医院对不按上述规定执行的医务人员,一经查证落实,给予停止处方权、停发绩效、发 60%基本工资的
处罚。
三是要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1. 成立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小组。
2. 召开专题会议,细化分解任务。
3.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确保全员知晓。
4. 查找问题,补齐短板。
四是要精心准备,周密部署,全力迎接健康扶贫巡视工作。
1. 传达上级各部门关于健康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以会议纪要、简报、图片等形式留有痕迹。
2. 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
3. 各类宣传标识标牌显目,导诊引导到位。
4. 完善院容院貌、清洁卫生。
5. 彰显医院作风,提升医务人员精气神。
6. 全院职工必须熟知健康扶贫政策、报销标准。
7. 加大诊疗行为的监管,查处过度医疗行为。
8. 认真扎实做好台账及资料基础工作。
9. 深刻领会中央、市、县一系列关于健康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
10. 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归纳,逐一对照检查,按要求如实报告情况并提供有关原始资料。
11. 立档归卷,迎接检查。
五是要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纪委要加强过度诊疗、行业行风、扶贫资金等健康扶贫领域中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查处力度。
最后,黄发光书记对扶贫工作也提出要求,各科室要认识到健康扶贫工作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务必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政策掌握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不管是精准扶贫、还是健康扶贫都是党交给我们的任务,我们必须坚决完成,科主任要充分发挥作用,明确职责,熟悉掌握健康扶贫政策,全力打好健康扶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