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招聘丨宁波象山卫计系统招115人(赴哈医大等3所医学高等院校)!
宁波象山县卫计系统赴哈医大等3所医学高等院校招聘医务人员115人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及《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赴哈医大等3所医学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医务人员1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户籍不限。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以下出生日期依此类推)。其中,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三)各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象山县卫生计生系统赴哈医大等医学高等院校招聘计划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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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11月13日上午9:00-12:00),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体育馆;牡丹江医学院(11月15日9:00-11:30),地点:牡丹江医学院图书馆阳光大厅;黑龙江中医药大学(11月17日8:00-12:00),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体育馆。联系电话:0574-65763924、65778090。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象山县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按要求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应届生须携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学生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一底版1寸彩色正面近照2张;历届生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一底版1寸彩色正面近照2张。每人限报1个职位,并接受资格审核。
4.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对象均为我县医学类紧缺专业人才,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数比例原则上要求达到3:1;若不足3:1的,按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4)新聘用人员需服务满5周年后(不包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方可申请交流到县外。
(二)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由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考场设在各校园招聘会现场,应聘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考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进入考场。面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或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相关的公共知识。
(三)签约。各职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2019年应届毕业生按1:1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若成绩相等,都确定为签约对象。确定为签约对象的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 (五)考察。 (六)公示、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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