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动态】楚雄市对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开展卫生监督工作督导

云南卫生计生监督

按照州、市有关环保督查等工作要求,楚雄市卫生监督所对市辖区7个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第一阶段的卫生监督及相关工作督导。

此次督导主要从医疗废物(垃圾)管理、医院污水管理的相关要求出发,重点对组织管理、收集、分类、运送、暂贮设施方面细化检查。在督导的七个乡镇中,卫生监督协管及日常监管工作较为扎实,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认真,查阅相关资料齐全,但是部分乡镇还存在没有建设医疗废物暂存间或暂存点不规范、医疗污水处理系统普遍未安排专(兼)职人员管理,部分村医生医疗废物、医疗垃圾分类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楚雄市卫生监督所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七份,要求立即整改,同时提出4条工作建议:一是各卫生院要对医院职工及乡村医生开展培训,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污水处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医疗废物收集、分类、转运、处置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二是各卫生院要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处置管理,配备医疗废物周转箱,对医疗废物暂存间及时进行清理消毒,对集中处置的时间、周转箱、路线等转运、处置过程做好记录;三是按照文明城市创建各项要求,卫生院及村卫生所要对院内外环境进行定时清扫,确保不出现与医疗废物(垃圾)有关的物品;四是各卫生院、村卫生所配液室设备老旧无法保证正常使用的,要及时更换确保障安全使用。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