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监督所开展2018年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和传染病防控督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监督中心关于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治执法监督宣传工作的通知》(卫监公函〔2018〕206号)的相关要求,结合《转发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佛卫〔2015〕91号)的文件精神,在卫计局的组织领导下,县卫监所会同县教育局和县食药监局,自10月15日至25日对第三批乡镇中小学开展2018年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
从督查情况来看,学校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控管理、生活饮用水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做得较好,但在卫生室(保健室)管理、教室与生活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针对发现的问题,卫生执法人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学校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二是围绕第31个“世界艾滋病日”的宣传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利用班会、家长会、学校微信平台等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广大师生和公众的认知水平。三是保证师生生活饮用水安全,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管理档案,做到专人专管源水、二次供水(蓄水池)和饮水机的清洗消毒管理工作,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每学期至少应对水箱(水池)、饮水机和滤芯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质进行检验。四是争取财政的支持,做好卫生室(保健室)的建设,按国家卫生标准和规范逐步整改教室灯光照明、课桌椅配置和学生宿舍的内部环境改造工作。
此次共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执法车辆17车次,共检查17所学校,其中镇中心小学5所、乡村小学11所、初级中学1所,发放预防艾滋病健康知识小册子330份,《艾滋病防治条例》17本,发放避孕套100个,张贴禁烟标志300张,利用微信平台微课课件培训学校卫生负责人70人次。
通过此次检查,增强广大师生防控传染病的意识,促进学校做好学校卫生各项工作,为下一步开展全县第四批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打下夯实基础。
(县卫生监督所:邱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