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长春市卫生计生委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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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8日起,长春市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内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共涉及长春市卫生计生系统5项内容,其中包括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实行告知承诺、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资,不含外商独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执业注册等实行优化准入服务。

为保证“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顺利进行,长春市卫生计生委成立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改革工作部署会,对《长春市卫生计生委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进行解读,对审批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探讨。下一步,长春市卫生计生委将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稳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王星予 供稿)

来源: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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