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一年两试”第二试(长春考点)通知
2018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一年两试”第二试即将于本月23-25日开始,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1月15日。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明确考试时间、地点及禁止携带物品等事项!
一
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自11月15日开放打印,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网上报名系统,使用个人账号密码自行打印准考证,仔细阅读说明,并准时入场参加考试。
二
考试时间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时间:2018年11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临床执业医师、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时间:2018年11月24、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
考试地点
2018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一年两试”第二试长春考点考场为长春工程学院。
考场分布图
公交线路
附近公交线路:
乘坐129路162路222路252路262/212路 到永寿街 下车步行140米
乘坐262路 到 十中(永寿街) 下车步行183米
乘坐129路13路149路162路202路20路212路213路222路234路239路252路262/212路262路 到 南湖广场 下车步行248米
乘坐212路 到 长春工程学院 下车步行400米
考试区域内将设方向指示,考生可按照指示图到考室位置。特别提醒:因场地建筑物较多,建议考生在考前一天12:00——17:00查验考场(查验考场期间考生禁止入考室)。
自驾考生请注意:考试期间私家车禁止进入考试区域。因考点周围停车位有限,请考生提前做好出行安排。有陪同人员接送的考生,请在考试区域入口100米以外下车,步行入考场。
四
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为机考,考生只允许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考试期间禁止携带任何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包括手机及摄像器材,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禁止携带手表进入考场,答题系统有时钟功能。禁止佩戴各类饰品(包括手环、帽子、口罩等)进入考场。考试进行过程中,考生要随时接受国家、省、市级相关工作人员的检查。另外,根据学校机房规定,考试期间请将饮用水放置在地上。
根据国家要求,所有类别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禁止进入考场,考生在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前不允许离开考试座位。
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