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类常见公众咨询问题解答
1.(2017492),
120174922.3.4.
2.
1.2017100%2.2016-2018
3.
答:您好,关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问题,《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有如下规定“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无法律法规要求必须佩带健康证,谢谢。
4.问: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不一致,变更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因营业执照后期法人代表有变更,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不符。
答:您好,《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相关变更,请向企业所在地的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办理。谢谢!
5.问:寿司属于哪种类型食品呢?冷食类食品吗?谢谢!
答:您好,冷食类食品,指一般无需再加热,在常温或者低温状态下即可食用的食品,含熟食卤味、生食瓜果蔬菜、腌菜等。生食类食品,一般指生食水产品。如不含生食的寿司,为冷食类食品,含生食的寿司为生食类食品。谢谢。
GSP
8.34
食品生产类常见公众咨询问题解答
1.
10
2.12
1.20113952016112.2011395
3.
10
4.
答:您好,手工茶叶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其属于茶叶及相关制品,可以按照该类别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谢谢。
5.
1.30 2.《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变更或者延续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声明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申请人的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就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谢谢。
6.
答:您好,经电话了解,申请人生产的米酒属于不经蒸馏的米酒,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办理小作坊备案证明,申请人请到生产地所在当地食药监局申请办理。谢谢。
食品流通类常见公众咨询问题解答
1.
20097304420151110212015101172015101
2.GB 2760-20143.4.2
答:根据咨询的内容,其椰果作为饮料的原料或配料,饮料生产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需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谢谢!
3.
答:增加保健食品经营范围需到当地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含保健食品经营范围),需提交资料清单可上当地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上查询(已电话回复)。谢谢!
4.12DE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来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才可以进行销售吗?
12
食品中毒类等常见公众咨询问题解答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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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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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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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WI2
其他类常见公众咨询问题解答
1.问:个人在盐场正规购买出来的盐有进货单和检验报告可以经过工厂加工后批发零售吗?如果可以应该要办理什么证件。
答:您好:这种情况属食盐生产、批发行为。按照《食盐专营办法》的有关规定,食盐生产、批发必须持有生产、批发证书。目前,不再颁发新的食盐生产、批发许可证。故购买食盐在工厂加工后再批发是违法行为。
2.
GB 14963-20116533235668616200
3.
答:您好,咨询中提到的海边异物,由于未明确是何类物质,且不属于食品原料,故省食检中心不具备鉴定能力,建议到海洋渔业部门进行咨询。谢谢。
4.
答:您好,按照《食盐专营办法》第十二条“国家实行食盐定点批发制度。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不得经营食盐批发业务”规定,以及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坚持批发专营制度,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其他各类食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等规定,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不得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目前暂不受理食盐批发企业申请。谢谢。
来源:食品药品安全网,原文资料来自海南省食药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