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三省三地联动,移送一起非法行医案
浙江卫生计生监督
近日,丽水市庆元县卫生监督所成功取缔一非法行医摊点,将两名非法行医者带回单位调查。
(图为执法记录仪录像截图)
调查中,卫生监督员通过全国非法行医联网查询系统发现,当事人王某于2014年3月25日因非医师行医受到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烟福卫医罚字2014第002号),2016年4月25日又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受到北京市通州区卫计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京通卫计医罚【2016】003号)。王某的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将王某非医师行医案交由县公安局处理。
移送公安机关要有充分的证据,可山东烟台和北京通州都在千里之外。事态紧急,19日下午18时,庆元县卫生监督所向省卫生监督所致电汇报,请求获得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中心的帮助协调。
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中心接到请求后高度重视,迅速联系北京市和山东省卫生监督所,帮助我所与烟台市、通州区卫生监督机构建立联络。
烟福卫医罚字2014第002号
京通卫计医罚【2016】003号
11月20日上午,庆元县卫生监督所已充分掌握王某涉嫌触犯刑事案件的证据。
11月20日下午,该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将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王某非医师行医案交由县公安局处理。
目前,王某已被关押在庆元县拘留所,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来源:庆元县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