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安溪出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安溪县城乡居民医保
为深入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安溪县公安局于近日出台《安溪县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什么是黑恶势力~
1 |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
2 | 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
3 | 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占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
4 |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
5 | 在乡村、城乡结合部、娱乐场所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
6 | 盘踞在商贸集市、茶叶等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
7 | 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沙霸”“搬霸”类黑恶势力; |
8 | 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客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
9 | 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
10 | 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
11 | 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
12 | 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
13 |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
14 |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
15 | 以高薪引诱招募员工、暴力传销、强行拉人入伙等手段,实施诈骗、网络赌博、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
16 | 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的黑恶势力; |
17 |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
18 | 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
19 | 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
20 | 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
奖励标准~
对群众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30000元/起;
(二)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起;
(三)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九类涉恶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元/人;
(四)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人;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人;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500-2000元/人。
群众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公安机关查实后将依照规定支付奖励金,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举报渠道:
1、举报信箱:福建省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777号信箱(扫黑办收)
2、举报电话:0595-26081966、110、0595-23233544
3、举报电子邮箱:anxisaohei@163.com
4、微博微信举报:在“安溪公安”官方微博或微信公众号上留言举报
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公安机关以密码确定举报人并反馈、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安溪县公安局“扫黑办”负责解释。
来源:《安溪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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