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2019年我县卫计系统计划公开招聘医技人员3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8日(星期六)9:00-12:00。
2.报名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3.招聘对象: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学生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各学科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如本次招聘面试后出现岗位(专业)空缺,在符合该空缺岗位(专业)招聘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在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前,允许面试成绩没有入围签约首次报考岗位(专业)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改报该空缺岗位(专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所招聘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现场报名时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职业发展与待遇
1.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卫计系统招聘人员聘用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根据全省统一要求,聘用后次年可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聘用人员有关待遇等政策可分别咨询各单位,联系电话见《2019年新昌县卫计系统校园公开招聘医技人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