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医•快讯】海林市人民医院召开《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培训

海林市人民医院

    国务院2018831公布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于今年101日实施,该条例系统全面的规定了医疗纠纷的概念、预防措施、处理办法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为了让我院医务人员深入理解《条例》中涉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法律条款,防范医疗风险、保障医疗安全、提升医疗质量,近日,海林市人民医院在二楼会议室组织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培训会,相关院领导及177名医务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议由业务副院长王焕军主持,他指出,该条例明确了医疗纠纷处理中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司法、公安等部门的职责,对医疗文书的书写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希望临床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领悟,医院将对《条例》学习情况组织考核。


    医务科主任梁忠伟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进行了解读,他围绕条例中关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法律规定,结合处理过的医疗纠纷案例,以案释法,强调参训人员要精进业务、善于沟通、坚守原则,才能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



    医院要求全院医务人员通过学习《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提高质量与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我院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控制与持续改进体系,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