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崔永元应当上交全部证据,积极配合政法机关的调查
陈中华:崔永元应当上交全部证据,积极配合政法机关的调查
近日,崔永元发微博称:有必要给范的水军泼泼冷水,还有一份数额巨大的合同还没亮出来。别苍蝇一样围着乱转,再转合同就转岀来了。我认为:崔永元应当上交全部证据,积极配合政法机关的调查,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中国刑法包庇罪是这样规定的: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其掩盖罪行,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以前,崔永元自称有一抽屉材料,而作为一个没有调查权的自然人,不可能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方式获取这些证据并合法使用,本身就有非法获取和敲诈勒索(比如就有用掌握证据强求《手机》剧组向其道歉并阻止《手机2》正常拍摄的行为)的嫌疑。只有把所有材料交给有关部门才能洗脱嫌疑,不能用“在垃圾桶里捡的”之类无稽之谈来搪塞调查人员,否则就涉嫌阻碍执法了。
另外,崔永元只有上交自己掌握的全部证据,才能洗脱报私仇甚至杀鸡儆猴的嫌疑。同时,政法机关在接受举报的过程中应该严格依法依规,基本查实以后应该弘扬社会正气,褒扬崔永元的行为。从崔永元披露的举报过程似乎让人感觉到他并没有在举报过程中感觉到他可以以之为荣,有成就感和安全感,反而好像是孤军奋战,好像时刻会被报复。
事情到了这个境地,严格依法办事都做不到就是打脸我们的依法治国。要知道这是在全国人民都看着的情况下发生的,这都不能理直气壮查处,以后谁还会和坏人坏事作斗争呢?这个为国家之“义”必须要弘扬。大家想一想多年来为什么“苟利国家生死以”的情怀离我们似乎走远呢?这似乎都是原因的一部分,社会只有利益之争国家还剩什么。
政法机关如果有证据认为崔永元存在违法犯罪的嫌疑就应该先予以立案再由专门的办案人员查处,不能让人产生不必要的联想或误解,更不能让崔永元在举报过程中感觉是孤军奋战,一步一惊雷。没有了国家之义国家真的就危险了,自私自利的地方不会有团结可言。信的。比如前不久的系列霸座事件很大程度上就是警察现场执法软趴趴造成的,这必然导致社会无赖多。
崔永元在给全国人民上一堂生动的举报课,也把潜规则提到明面上用明规则裁量,相信我们的法治国家建设能够又上一个新的台阶,也相信不是崔永元一个人在战斗,甚至最后违法犯罪者们也加入到崔永元的队伍,路见违法犯罪一声吼。只有这样国家才会越来越美好,也才会有越来越多的民众和国家公职人员能够苟利国家生死以,不因祸福避趋之。
司法公正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游戏。司法公正,牺牲掉的只是少数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 司法的相对公正对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在任何社会,司法是保障社会正义最重要,也是最后一道防线。说得简单一些,司法关乎人民的财产与生命安全。一旦司法失守,社会公正和正义就会荡然无存。
司法不公现象是侵入党和国家机关健康机体内的病毒,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党的政权,司法公正关系到我们党的先进性能否保持、关系到我们党能否取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关系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能否巩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决不允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对贪赃枉法的司法人员必须严惩不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就象一个风向标,它会引导着社会风气向好的或坏的方向发展。健康的司法是惩恶扬善,引导社会风气向好的方向发展;司法结果是惩善扬恶,它将引导社会风气向坏的方向发展。党要加强对司法的领导,畅通诉求渠道,防止老百姓状告无门,导致报复社会滥杀无辜。对司法机关不公正的裁决,决不能袖手旁观,更不能让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暴力违法执法贪赃枉法,司法机关要有人监督还要有人领导才能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中国的司法决不能脱离党的领导。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陈中华:崔永元应当上交全部证据,积极配合政法机关的调查
近日,崔永元发微博称:有必要给范的水军泼泼冷水,还有一份数额巨大的合同还没亮出来。别苍蝇一样围着乱转,再转合同就转岀来了。我认为:崔永元应当上交全部证据,积极配合政法机关的调查,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中国刑法包庇罪是这样规定的: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其掩盖罪行,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以前,崔永元自称有一抽屉材料,而作为一个没有调查权的自然人,不可能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方式获取这些证据并合法使用,本身就有非法获取和敲诈勒索(比如就有用掌握证据强求《手机》剧组向其道歉并阻止《手机2》正常拍摄的行为)的嫌疑。只有把所有材料交给有关部门才能洗脱嫌疑,不能用“在垃圾桶里捡的”之类无稽之谈来搪塞调查人员,否则就涉嫌阻碍执法了。
另外,崔永元只有上交自己掌握的全部证据,才能洗脱报私仇甚至杀鸡儆猴的嫌疑。同时,政法机关在接受举报的过程中应该严格依法依规,基本查实以后应该弘扬社会正气,褒扬崔永元的行为。从崔永元披露的举报过程似乎让人感觉到他并没有在举报过程中感觉到他可以以之为荣,有成就感和安全感,反而好像是孤军奋战,好像时刻会被报复。
事情到了这个境地,严格依法办事都做不到就是打脸我们的依法治国。要知道这是在全国人民都看着的情况下发生的,这都不能理直气壮查处,以后谁还会和坏人坏事作斗争呢?这个为国家之“义”必须要弘扬。大家想一想多年来为什么“苟利国家生死以”的情怀离我们似乎走远呢?这似乎都是原因的一部分,社会只有利益之争国家还剩什么。
政法机关如果有证据认为崔永元存在违法犯罪的嫌疑就应该先予以立案再由专门的办案人员查处,不能让人产生不必要的联想或误解,更不能让崔永元在举报过程中感觉是孤军奋战,一步一惊雷。没有了国家之义国家真的就危险了,自私自利的地方不会有团结可言。信的。比如前不久的系列霸座事件很大程度上就是警察现场执法软趴趴造成的,这必然导致社会无赖多。
崔永元在给全国人民上一堂生动的举报课,也把潜规则提到明面上用明规则裁量,相信我们的法治国家建设能够又上一个新的台阶,也相信不是崔永元一个人在战斗,甚至最后违法犯罪者们也加入到崔永元的队伍,路见违法犯罪一声吼。只有这样国家才会越来越美好,也才会有越来越多的民众和国家公职人员能够苟利国家生死以,不因祸福避趋之。
司法公正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游戏。司法公正,牺牲掉的只是少数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 司法的相对公正对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在任何社会,司法是保障社会正义最重要,也是最后一道防线。说得简单一些,司法关乎人民的财产与生命安全。一旦司法失守,社会公正和正义就会荡然无存。
司法不公现象是侵入党和国家机关健康机体内的病毒,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党的政权,司法公正关系到我们党的先进性能否保持、关系到我们党能否取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关系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能否巩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决不允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对贪赃枉法的司法人员必须严惩不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就象一个风向标,它会引导着社会风气向好的或坏的方向发展。健康的司法是惩恶扬善,引导社会风气向好的方向发展;司法结果是惩善扬恶,它将引导社会风气向坏的方向发展。党要加强对司法的领导,畅通诉求渠道,防止老百姓状告无门,导致报复社会滥杀无辜。对司法机关不公正的裁决,决不能袖手旁观,更不能让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暴力违法执法贪赃枉法,司法机关要有人监督还要有人领导才能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中国的司法决不能脱离党的领导。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