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举办辽宁省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培训班暨《中医药监督工作指南》 (测试版)试点总结会

辽宁卫生计生监督

为深入贯彻《中医药法》,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培训项目的通知》精神,全面提升我省基层中医药监督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切实做好中医药执法监督工作。2018年11月26日至30日,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在大连市举办了辽宁省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培训班暨《中医药监督工作指南》(测试版)试点总结会。各市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中医监督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及部分县(区)中医药监督骨干,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中医监督室及相关人员共114人参加了学习培训。培训班邀请了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中心胡光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张峘宇处长、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中心范小红处长、吴建军处长、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朱红所长、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王圣治副院长进行授课。中心副处级干部段颖主持了开班仪式并对辽宁省《中医药监督工作指南》(测试版)试点工作进行总结报告,大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赵连主任致欢迎词。


卫生健康委监督中心胡光主任参会,对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在此次改革中坚持扎实工作、积极作为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以“努力做好新形势下卫生健康执法工作”为题进行了精彩授课。他要求卫生监督员,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提高卫生健康执法教育的认识。充分认识严格卫生健康执法,对推动健康中国战略实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二要牢牢把握改革的总方向,凝心聚力,实现改革根本目标。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三要加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聚焦职责,发挥卫生健康执法的重要作用,展现卫生健康执法队伍的新作为。四要运用党建的成果,推动业务工作开展,两手抓两促进。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窦志勇书记做了讲话,他指出此次培训班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通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卫生健康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打造一支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的卫生健康综合监管队伍;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二审稿完成之际,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卫生健康监督事业发展。他要求在新时代积极展现卫生执法监督队伍新作为,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贡献辽宁力量。他强调在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大潮中,各地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机构改革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同时要求大家“思想不乱、工作不断、人心不散、干劲不减”,以高度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履行“忠诚担当、守护健康”的职责。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监督处张峘宇处长参会并以“中医药政策法规与监督工作”为题进行了专题讲座。


卫生健康委监督中心医疗卫生执法监督处范小红处长以“《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介绍” 为题进行授课。


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中心信用管理与行政许可受理处吴建军处长以“卫生健康信用体系建设”为题进行授课。

 

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朱红所长就“展现新时代卫生监督新作为”进行授课。


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副处级干部段颖以“全省中医备案诊所现状和监督检查重点”为题进行授课。


培训班特别邀请了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王圣治副院长就“中医常用技术应用概况”做了专题讲座。


中心党政群工作部徐智部长以“《互联网+医疗健康》相关政策解读”为题进行授课。


中心中医监督科战东主任以“《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 为题进行授课。


为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培训班最后组织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了结业考试。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班内容既涵盖了中医药监督工作最前沿动态及国家政策,又包括了中医药基本知识与理论,拓展了中医药监督工作新视角、新维度,启发了中医药监督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回去后要认真总结所学、所得、所思、所感,将所学所得运用到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实践中,提升实践能力和执法水平,助力中医药事业健康蓬勃发展。